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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事情?办一个《青年日报》,什么烂报纸;今天搞什么保防业务,又违反军人中立,整个部都要删掉,当然这牵涉到立法的问题,可是删预算权在我们手里,“总政治部”的预算统统都要删掉。
主席:请苏委员起发言。
苏委员起: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本席要附和刚才丁守中委员的发言,关于这个案子,我们不是针对军购,不是针对任何党派立场,我觉得要把陈国祥将军这次不当的发言当做一次民主教育,就是军人不要介入政治,事务官有事务官的风格,政务官有政务官的作为,事务官假如逾越分寸,应该要给他严重的处罚,不管这个处罚是用大过的形式呈现或是重大的删减预算,总之要让所有人都感觉到这样的用意,这是民主教育非常重要的一课。
主席:接下来请廖委员婉汝代理主席。
主席(廖委员婉汝代):请沈委员发惠发言。
沈委员发惠: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既然提案人已经要撤案,本席认为要照程序进行,联署人是没有权力说不撤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在野党一直说这样的做法是军人介入政治,事实上军购本身是一项政策议题,是在野党把它搞成政治议题,这个政策议题牵涉到军队,军队是这个政策最切身的单位,所以本席认为军方支持军购是天经地义的,这与警察呼吁警民合作是同样的道理,因为这是他本身的业务。不过本席也同意刚才林郁方委员所讲,其中比较不妥的是把军购牵涉到选举,我想很多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在军中被记过已经是很严重的情形,既然“国防部”已经对陈国祥做了惩处,我们就不应该再逼他一定要记大过或是惩处到什么程度,惩处的程度是否相当是由部长来担当的,部长既然肯担当,认为这样的处分已经够了,委员会就不应该再介入。
护航丑证(5)
刚才李委员提到要把整个“政治作战部”都删掉,本席现在讲的话可能会令大家不高兴,不过本席还是要讲,什么叫做军队介入政治?过去部队不投某个党的票就不能放假,这才是介入政治,过去的政战就像方才李敖委员讲的,都在搞这些狗屁的事情,但是现在的军队已经走向一个现代军队政治作战的相关业务,这点大家很清楚,所以本席认为既然提案人已经撤案,这个案子就不要再讨论,如果还有委员有意见,请另外再提案。
主席:请李委员文忠发言。
李委员文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本席有4个意见,第一,陈国祥的话有没有不妥?他说支持军购的候选人我们就要支持,反对军购的就不支持,这的确有不妥当的地方。第二,军人能不能支持军购?当然可以,部长为军售案到“立法院”备询,为军售案辩护,这就是在推销,在支持军售案,军人对“国防”的事务包括军售案当然是可以有立场的,“国防部”对自己的提案没有立场,还要这个部门干什么?第三,陈国祥有没有违反“国防法”第六条?本席已经说明过,他当然没有违法,“国防法”第六条第三款是这样写的:“于军事机关内部建立组织以推展党务、宣传政见或其他政治性活动。”陈国祥的话有不妥当的地方,但是他并没有违反“国防法”。第四,我认为不论是哪一位“立委”,主张记惩戒、记小过、记大过或是应该免职,这些都逾越了“立委”的权限,以上意见提供给大家参考。
主席:……请李委员敖发言。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本席认为必须理清基本形态,孟子曾经说过医生喜欢把人看活,而卖棺材者总是喜欢人家死亡,职业绝对会影响人的想法和性格,本席认为今天问题并不在于“总政治作战局”这位将军要记小过或记大过,这位职业军人目前在“国防部总政治作战局”服务,在“国防部”下设立“总政治作战部”,目前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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