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部分 (第5/5页)
在过去淘宝模式下。电商结构是:买家与卖家,消费者与店主。
目前淘宝领导的电商模式。并未明确告诉消费者,卖家店主是体户还是厂家,或者是假冒山寨公司。
相比之下,大白以‘网络品牌+传统制造商’身份直接搅局电商,则很明确告诉消费者:来我这里购物,只有你和我,只有消费者与生产商。不存在第三环节。
如此以来,便清晰的告诉消费者:你卖的是谁家产品,以后谁该为你负责。
如此大大遏制电商中的恶意欺诈、卖家身份不透明、以及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抵赖问题。
笔者认为:
大白以制造商身份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