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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恢复了法力,就能打通和冥界的联系,到时候想回去自然会有办法。
首先要拜访的地方是东海下邳,就是现在江苏省睢宁县境内。之所以选择拜访东海,是因为孟旭想起了一个秦末汉初的得道高人。此人名叫黄石公,据说后来得道成仙,被道教列入神谱。不管怎么说,大小也算个神仙,或许对孟旭能帮上些忙。
礼多人不怪,这个道理孟旭还是懂的。他吃不准那些住在深山老林的神仙都喜欢什么东西。这些老家伙不愁吃,不愁喝,娱乐基本就是打坐念经,孟旭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到底该送什么给他们。
有了!
孟旭忽然间脑海中灵光一现,他兴冲冲的找崔念奴要了几十两银子,去了趟附近的集市。而后屁颠屁颠的向东海赶去。
第十章 这个张良不靠谱
东海下邳,平安镇,锦绣山河,风光大好。静静的小河缓缓流淌,作坊的水排鼓风机引着河水灌溉着耕田。一亩一亩的方田上是辛勤耕作的农民,老黄牛哞哞的的叫声荡漾在原野上,背上还驮着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
平安镇坐落在天王峰下,相传此地得益于天王峰上神仙的庇佑,百年来风调雨顺、无旱无涝。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座天王峰的山路异常难走。每年都有渴望寻得仙缘的人慕名而来,上山求道。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停在了半路上。九千阶阶梯铺成的山路,不知是何人所建,有人爬到过三千阶,有人爬到过六千阶,也有人连八百阶都爬不到。
渐渐地,人们终于明白,仙人不愿意受到打扰。
神仙鬼怪,对于平淡无求的普通人来说就太过遥远了,只要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他们很容易就能满足。比如这位坐在小趴趴屋前的大眼萝莉,她的生活就是无比美好的。没有毕业考,也没有补课班,只有一只小兔子懒洋洋趴在她腿上。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多可爱。
忽然出现一只大手,抓起了小白兔的耳朵,将小兔子从小萝莉腿上一把拎起。
小萝莉扑闪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男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哥哥,银色卷毛,猥琐长相。女人是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脸蛋粉嫩嫩的,比乡花姐姐还要漂亮。
“真是怀念麻辣兔肉的味道啊,看这腿儿,这牙口,啧啧,一定很美味。”
孟旭对上了兔子滴溜溜的小眼睛,兔子仿佛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恶意,原本平静的它忽然发了狂一样拼命挣扎起来。
才不是大哥哥,怎么会有人想把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当成食物!小萝莉的眼圈泛起一层雾气,嘴里哼哼着,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呜呜呜~~~小兔子被奇怪的人抢走了!”
“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崔念奴咬牙切齿的从孟旭怀里夺过小白兔,笑着还给呜呜大哭的小萝莉,“乖哦,小妹妹,姐姐不是坏人哦。”
兔子刚落到小萝莉膝上,蹭一下蹿到地上,拼命地逃远了,哪里还顾得上自己主人什么心情。不过这只傻兔子似乎有些慌不择路,闭着眼睛一头撞到了大树上,连声闷响都没有,就躺尸了。就在这个时候,刚好有一个人走到兔子身边,将兔子捡了起来。
所以说,这里讲的其实就是守株待兔的典故啊。
“你们是哪里来的?”说话的男人怀里抱着兔子,轻轻抚摸着。他的打扮和那些农夫农妇大不相同,身上穿着素青色长袍,一头长发披散着,扎了小小的一团发髻。看上去,像个读书人。他身材娇瘦,比高大的孟旭矮了整整一头。
孟旭觉得这个男人哪里有点眼熟,再看了看身边的崔念奴,他恍然大悟,像!真像!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和女子一般,精致的五官甚至不输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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