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2/5页)
来,她倒是一直不会唱歌,虽然KTV进的多,但是每次唱都跑调,以前追她的男生,在一段极其难听的歌声后,还要夸她唱得好听,如月当时自已听了也觉得是件痛苦的事。
所以为了不让自已也不让别人痛苦,她进KTV,一般只听别人唱。反正来玩的人,大部分都是麦霸,在包厢里做一个沉默的听众,是会受很多人欢迎的。
有个室友,唱歌难听程度空前绝后,如月和她比起来倒是天籁了。可是她跟如月不一样,每次只要去唱歌,一定要抢麦,而且必唱成名曲,一首由李清照的词改的歌,什么燕子回时,月上楼台,一处相思,两处闲愁。
此时此刻,她又在唱这首歌了。
曲调极慢,一个字有时又拖得长,她还自创带着颤音,月——上——楼——台,从四声到三声再到四声,仿佛声音在极费力的走一条下坡上坡的路,听得人都觉得她辛苦。
一诺在那里听得直笑。
如月也笑起来。怕一诺不习惯,便对他道,你要是不喜欢听,我跟我室友说一下,让她们玩,我们先走?
一诺摇摇头,说道,一起走吧,请他们客,哪能自已先走的。我无事,跟你聊天好了。
恩,好。一诺,你有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妖子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如月指着前面拿过麦唱得正欢的妖子。
一诺笑笑,说道,当然有,而且不止一个,有六个。
六个?
恩,而且一个比一个帅。小七最帅了。比古天乐帅多了。
真的吗?
恩。我们七兄弟,属他最小,但是由于他太帅了。每次见面就要把他打倒在地上,然后踩他的脸。他总是用手捂着脸在地上垂死挣扎。事后站起来愤怒道,为什么每次都要踩我的脸!我们几个就说,谁叫你长得那么帅,实在看不惯。
唔,你们好变态。
哈哈。恩,他最小嘛,偶尔欺负一下是难免的,不过那小子现在也厉害了,现在是黑老大,前阵子还给我打过电话了呢。
一诺不由想起从前的岁月。小七比他小二岁,他十六岁当混混时在天桥下认识的。他的第六个小弟。
那时候苦,有时候吃了上顿愁下顿,保护费收不到,成天在街上没日没夜的逛,像无头苍蝇,小七从其它混混手里靠打架抢到钱,先买了吃的,宁愿自已饿着,也要先给他吃。
实在是很讲义气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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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总算也混出人样来了。如果不是小七只适合混黑道,他倒真的是想把他带出来。小七这人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没学历没技能,又没亲人,父亲早死,母亲把他丢给自已的弟弟就远走他乡,再无音讯。小七的舅舅待他不好,家里丢了点吃食,都要怀疑到他头上去,最后导致全村的人都防着他,把他当小偷,村里丢个南瓜,直接问到他头上来。七八岁的孩子竟然成了人人怀疑厌恶的人。从小没有爱,对这社会只有恨和敌意。所以最后跑了出来,成了混混。下手无情,又快又狠,又仇视社会,极具报复心理。再加上对打架有天赋,不管多少人,只要他出手,哪怕是一对多个,到最后浑身是血,他也能打赢。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只适合混黑社会,我生下来就是混黑社会的。
一诺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李灵的。
他没有接,发条短信过去,我过两天回公司。有什么事?
有信息回过来:只是担心你,公司一切都好。
一诺看了一眼,没有回信息过去。
室友们唱完歌,结账回去。
一群女生围着老板砍价。一诺在那边笑,她们好心好意的要替他省掉十块钱。
在他眼里,觉得实在是很好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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