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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不迭地对别人提出控告吗?虽然说,当皇帝在循例审阅因杀人而被定罪的案子时,那种对形迹可疑的流浪者动用私刑的情况最终是会引起北京的注意的,但至少在当时,还没有什么真正与妖术有关的案子值得劳动皇帝的大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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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克拉克杭:《瓦瓦霍的巫术》,波士顿1967年重印本,第116页。
②米德尔顿和温特编:《东非的巫术与妖术》伦敦1963年版,第21页。参见该书《序论》③倍蒂:《班洋罗的妖术》同上书,第27~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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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妖术的恐惧依然深深地留存于人们的记忆之中。难道竟没有什么办法能保护人们不受这一灾祸的危害?公众所得到的保障实在是太少了!到6月21日,大恐慌已经越出长江下游的各个省份而扩散到了近千里外的上游城市汉阳府。在那里,一大群在街头观剧的人抓住了一个可疑的“妖人”,将他殴打至死,然后叉焚烧了他的尸体。①☆★☆★☆★☆★①《朱批奏折》,第865卷第1号,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十五日(定长)。读者也许会对我用“大恐慌”一词感到不解。我使用这一词是经过考虑的,因为这是西方的观察者们在其他的场台看到这种现象时所用的词。《字林西报》的一个记者曾在1876年亲眼目睹了一件由剪人发辫而引起的恐慌(参见第十章),他写道:“从上星期五起人们在这里(武昌)看到的骚乱”是由一种认为剪人发辫者就在户外,而受害者在三天内就会死去的信念引起的。“消息的流传使大恐慌蔓延全城……可以看到,人们脸色凝重,在街上行走时,有人将辫子由肩上拖到胸前,有人则将辫子小心翼翼地握在手里,遇到外国人或任何看上去可疑的人时,都会显得相等不安……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在衣领上挂有一个装有符咒的红袋,或者将符咒写在一块黄布上,再系在头发上。”(《字林西报》,1876年8月4日,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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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盛世
当妖术大恐慌冲击到大清帝国的时候,这个中国的末代王朝尚未露出衰败的迹象,而仍然处于为人称道的“盛世”的顶端(所谓“盛世”,是一种惯用的说法,常被人们当作德政的护符,用来装点官方文件)。然而,关于世间存在着妖术的可怕意念,却从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反映出来。在妖术恐慌所波及到的省份,居住的人口比当时整个欧洲的总和还多,不少人被搞得丧失生命或身败名裂。可是,从总体上来看,它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危害又远不及十六、十七世纪席卷欧洲的巫术大恐慌。为什么妖术恐慌在中国带来的危害如此有限?正如同这场恐慌究竟因何发生一样,这是一个颇值得深究的问题。
整个社会竟然感受到同样的危险,下层的民众与上层的权贵竟然受惑于同样的不测,这本身就暗示,社会上存在着一个有着紧密内在联系的文化网络。然而,农民、官僚和皇帝的生活方式不同。他们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也不同,妖术恐慌对他们形成的冲击也就不尽相同。在这里,统一性与多样化是并存的:在这个国家里,一方面,形形色色的事件分别发生在最高层与最底层,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另一方面,社会就像一面多棱镜,将人们对叫魂的看法以各种各样的色彩反射出来。
弘历治下的镀金时代
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成就是以国内和平为基础的。此前,中国本土发生大的战争还要回溯到1681年。亦即弘历的祖父玄烨平定三藩之乱的时候。1683年,当清军征服台湾之际,中国的沿海地区也安定了下来。和平孕育了中国历史上就人口增长与商业扩展而言最为伟大的时期,然而,要追溯这一时期的渊源,却必须回到满清征服中国以前的年代。当十七世纪到来的时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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