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部分 (第4/5页)

无人可以同行。

巴依农和朗格把狼十三香和刺龙血放到了唐绝的面前,才一起跪坐在那里对唐绝汇报情况。

“伟大的天神,我奉命通知了的种族和部落绝大部分都已经来了,但是唯有一个种族部落没有到。”朗格给唐绝介绍道,颇有点小人进谗言的感觉,这和他彪悍的体形十分不协调

“【飞亚人】,他们是一种会飞的种族。他们每个都是骁勇善战,最善于空袭。因此他们狂傲自大,敢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不过他们确实有一定的本钱,最直接的就是他们种族人口众多。整整有一万人口,这可是个大部落的根本了。”

朗格说完巴依农也补充道:“伟大的天神,飞亚人是我们沃尔人的死敌,因为曾经在和虫兽的战斗中他们背叛了我们,所以我们沃尔人才会一败涂地。”

唐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给他们直接的答案。而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没事可以退下了。

朗格狐疑的和巴依农一起退了出去,他其实打的主意就是怂恿唐绝和飞亚人宣战。如果能够战胜飞亚人是最好,这样他就可以逞口舌之利把唐绝玩弄于股掌之上,再强大的唐绝也只能被他当枪使。就算败了,唐绝死了之后他朗格也能够很快把沃尔人整合起来,这就是他自己创造的机会。

但是现在唐绝不给他任何回答,让朗格感觉有点不安。他总觉得自己是机智聪明,现在没能成功套住唐绝,让他觉得是不是自己用的计谋有点太复杂了。

可惜他完全想反了,就他这点智商,搁在唐绝那个时代都嫌太幼稚了。唐绝等他们出去之后,冷笑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跟自己玩心眼的人,至今还没有活口呢。

看了看木盘里的狼十三香和刺龙血,唐绝颇为好奇的捻起了一块狼十三香,这种小香肉每一块大约只有栗子大小,单从大小上来说就像是五颗剥好了的栗子摆在那里。

狼十三香捏在手里感觉滑滑腻腻的,有点像是湿润了的香皂,想要从手指间滑出去。唐绝把狼十三香凑到鼻端,顿时嗅到了淡淡的肉香,这种肉香并不是那种煮熟了的肉香,而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唐绝自然是不怕他们会来毒害,唐绝本身就是百毒不侵,什么毒能毒得倒他?

试试吧,到这个世界来真是苦了自己的胃了,就没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唐绝便将那狼十三香塞入了嘴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狼十三香一入口即化,浓浓的香汁含了满口,让人神清气爽,仿佛醍醐灌顶。

“好吃!”连唐绝都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已经超脱了味觉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的满足。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有所增进,如果用最直观的方法来界定的话,内功有量和质之分。

量取决于修炼的时间长短,质取决于功法的优劣。当然,量其实也会受到功法优劣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可以忽略。

从质上来讲,唐绝的御神功是一等一的功法,修炼出来的内功的质也是最佳。质的差别,就像是木头和铁的差别,差的质就等于木头,好的质就等于铁,甚至更好的可以比喻成精钢等等。

量的计算,其实不能简单以日月年这样的单位来计算。要知道勤奋和懒惰是不一样的,同样是一天,有人只修炼两三个小时就出去玩耍了,有人却是除了吃饭以外都在练功。

比如唐绝,他修炼的御神功就是睡觉、走路全都在练功,虽然睡觉走路时练功比专心练功的效率要差,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量,但是积少成多啊。

如果说平均情况下普通习武之人每天修炼的时间是五个小时的量,那唐绝至少要有十五个小时的量!等于是别人的三倍!

所以唐绝虽然成就武林十大高手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其实他内功的量一点不比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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