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合作“谋杀案”(三) (第2/2页)

女子从外表看是瓜子脸、长头发,与董祥和戴雄的描述很像。

“灰度咖啡馆距离胜景大厦只有600多米。对,阎栋,准备东西,现在出发。”

“师傅,我们去哪?”

“胜景大厦。嫌疑人很可能就在胜景大厦上班。”

接待二位警察的是胜景大厦保安队长丁旺奇。

“认识这个女子吗?”

“好像见过。”

“丁队长,如果发现了此人,请摸清她在哪个房间办公。再迅速报告给我。”

廖兴宝请丁旺奇辨认的照片是从灰度咖啡厅的监控视频中截取的嫌疑女子的照片。

第二天,丁旺奇报告,嫌疑人在605房间办公。廖兴宝和阎栋迅速出动。来到公司前台,拿出照片问:“这个人在不在?”

“在。”

“给她打电话,说前台有人找。”

一位长发女子走来,廖兴宝问:“你叫什么名字?”

“顾影。”

廖兴宝依照侦查程序作了自我介绍,并亮出《警察证》。

顾影看见警察丝毫不惊慌。廖兴宝知道自己遇上了硬茬。

“你跟戴雄什么关系?”

“前男友,不过早就分手了。”

“你有没有雇佣凶手杀他?”

“没有。我不恨戴雄。”

碰了一个软钉子!廖兴宝的思维行程单中没有这一站,他意识到必须采取迂回的策略:“你认识董祥吗?”

“不认识。”

“你是不是有一个网友,名叫‘废柴’?”

“没有。”

廖兴宝拿出一份聊天记录的截屏照片问:“这个聊天记录里的‘自怜’是你吗?”

顾影摇摇头:“不是。”

“把手机拿出来。”

顾影不动弹,廖兴宝上“紧箍咒”:“我们现在是依法执行公务,如果你不配合,我会打电话叫女警,依法对你进行搜查。你听懂了吗?”

顾影交出了手机。

“把手机解锁。”

顾影摁了几下手机,廖兴宝交给阎栋检查。十多分钟后,阎栋告诉廖兴宝:“师傅,发现了‘自怜’这个账号,但没有发现聊天记录。”

顾影主动张口:“警官,是有人在诬陷我。”

“你有权辩解,但我们不会诬陷你。现在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如果不配合,我们将采取拘传措施。拘传懂吗?要带上手铐。”

顾影上了警车。

警车停在派出所,又两名警察把董祥押过来。顾影和董祥对视了一眼。廖兴宝问董祥:“你认识这位女子吗?”

“认识。”

“怎么认识的?”

董祥的上下嘴唇巴拉巴拉几句便被带了下去。这是诉讼程序的规定,讯问必须单独进行。刚才叫指认。

顾影怔怔地坐着,面如死灰,双眼无神,廖兴宝知道火候到了,必须趁热打铁:“你认识刚才这个人吗?”

顾影终于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