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青春撞了腰(一) (第4/16页)
居。陈姓先到,占椐了古道的交通便利位置。熊姓看中了陈姓的风水宝地,那时盛行赌博,便心生一计,联合毛铺的彭氏族人引诱陈姓赌博,而陈姓输掉了自己的居住地,从此熊姓与陈姓易地居住,到如今熊河后山东面依然埋葬着陈氏先祖的坟墓。
但陈氏依旧在熊河有产业,青爷的暴发户徒弟八爷看中了陈姓的铸铁产业,熊姓势大,便软硬兼实,又强行买下了陈姓产业。这样,陈姓与熊姓积怨日渐加深。
民国期间,军阀割据,民不聊生,战争频发,各方政治势力互相角逐。位于大别山豫楚皖相交的熊河,南控荆楚,东瞻皖苏,北了中原,西掠江汉。今天驻进了楚系,明天改换皖系,后天难不免又来了北洋军伐,更是争权夺利,满目沧桑。然各方势力占据熊河,依旧生活如故。
青爷三十多岁时,尚未娶亲。管理着后山上的烽火台哨楼,为部队与村内的民众值岗放哨。烽火台三人一组换岗值班,内骋一名女性做饭、烧水 。
这名刘姓女子,生得眉清目秀,皮肤嫩白,身材窈窕,回颦一笑妩媚生,可媲美貂蝉之花容月貌。却嫁给了高山寨寨主陈老七的内值,这人生得尖嘴猴腮,骨瘦如柴,喜抽大烟。为了生活,刘氏托陈老七寻帮了这份闲适的工作。日常月久,刘氏对青爷便萌生了爱意。
刘氏二十八岁时,儿子已至十岁,上午在熊河学堂读书,下午放牧耕牛。因刘氏与青爷相好事情传至高山寨,其刘氏儿子又生得颇似青爷。陈老七叔值便心生恶念。
一日,因孩子放牧时贪玩,丢了牲畜,孩子吓得回了高山寨,陈老七叔值知晓原委后,将孩子暴打,因失手将孩子置死,便连夜偷偷将孩子尸体送于烽火台之侧。这便诉起了熊陈两族之间的诈尸案。
陈老七状告光山县衙,管理牲畜的熊氏管事行凶杀人,熊氏管事在传讯中述说惩戒了孩子后,其不知孩子去向。因事实俱在,判了管事死刑,立刻枪决。曾任武昌府的贡生熊古先也无力回天,以至族人后世积怨,爷爷参加红军因伤回家解放后被视为封建官僚之后的黑五类,也是由此起因。
孩子诈尸案之中,刘氏晓知原委,便不愿意再回高山寨,与青爷一起结为夫妻。而由此双方族人引起更多怨恨,便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熊陈两族世代不再相互开亲婚配。
在北伐战争前夕,因青爷反对时任光山县行政长官潘智武税赋过重,而得罪了前来收税的陈七爷,潘智武带领队伍于1927年春擒围了在烽火台熟睡的青爷。据乡邻们诉说,抓住青爷时,是由于其夜里睡觉时裸睡而没穿衣服,人冲进屋子时,青爷正站在哨楼的梁架上,双手中还握着乱枪飞射的数发子弹。第二天五花大绑将其推至熊河后河坪执行了枪决,当年据述说枪声响了五次,青爷怒目圆睁死后尸体不倒。从此刘氏从一而终,不再改嫁,终老于熊河。
时隔八十年,时光飞逝,往事如烟,熊陈两族山水相连,相敬如宾,随着新时代改革的脚步,早已在三十年前打破陈规陋习,情投意合者终成眷属……
站在烽火台的废墟之上,青山围绕,白云悠悠,思忆中为青爷唏嘘,回眸一笑为红颜!
“陈姓不但与熊姓不愿开亲,亦与刘姓决裂,同样也是不开亲。”但父亲对于我与琳的交往,还是有所顾虑的,“我回头帮忙打听一下。”
事情发展的还不是水到渠成,耿直的父亲做事有些急,得到的答复自然是遭到拒绝了。
已至深秋,风有点寒意,近十天琳没来陪我聊天了。
一天黄昏的下午,下着小雨,她打着伞,送来了为我棒织的毛衣,并告诉我她已订亲,是西面浒湾乡的,她父亲寻媒人说的。
由于雨越下越大,便留她去我家吃晚饭,并请了她熟识的工友(也是我的两个同村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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