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5页)
天清晨,楚歌清了账款,退了房间,顺便让小二给叶长欢送封信,自己出城行路,待叶长欢收到信时,楚歌已到城外十里外了。
凌波山庄中,苏旖霞拿着信匆匆跑去找叶长欢,“表哥,快看看神仙哥哥写什么了?”
叶长欢才刚起来,迷糊着接了信,打开一看,寥寥数字,“承蒙款待,楚歌告辞,青山绿水,有缘再逢。”
“神仙哥哥走了?”苏旖霞满是失望,都没再见见她就走了,“他去哪了?”
“没有说。放心啦,他那么厉害,很快就会名满江湖的。”叶长欢安慰。此次分别,再见时已是一年之后,而时间的流逝,总总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梦里笑莲华(1)
群山环绕,绿水长抱,淙淙流水顺山而下,景致秀丽天成,时不时鸟鸣莺飞,深山处不见人烟,极度的幽境。一阵哗哗水声,流水边一个少年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中一方手巾浸湿拿着擦脸。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英俊而优雅,更有几分的柔美,薄薄的嘴唇宛如粉桃花瓣,一双深邃悠远的黑色眼眸,比日光还要耀眼,墨色纤长的睫毛一扇一扇,魅惑人心。
白色衣衫,凉风处,衣带蹁跹楚楚。此时的楚歌已经十七岁了,一年时间又长了不少个,纵然站在男子群里也不会显得弱小。这一年来,她到过沧越各个地方,如今所在的是沧越与黎央的边境,一片连绵的山中,名唤太白山。
将手巾洗干净,放在一节树枝上晾干。楚歌拿了水袋装满清水,倒地躺在光洁的石头上,头顶上是树荫,遮住了大半的阳光。闭上眼楚歌准备睡个午觉。点点光影拂下,显得如此的安详耀目。
春日日光暖暖,水面泛起金色光晕,流水旁的大石头上,一个俊秀得不似凡人的少年闭着双眼休息,容颜温润如玉,唇角还有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溪岸高坡,一白衫黑袍的男子静静看着楚歌,他身后还有几个人跟着,却没让人惊扰,只是带着手下经过,可是刚刚入眼的那一幕却印在脑海,不曾忘记。
伸了伸腰,楚歌打着哈欠醒来,遮着眼睛适应了下光线,这一睡倒是睡了一个时辰了。楚歌坐了起来,拿起手巾收好,拿了行礼,上了溪岸,沿着山路继续前进。羊肠小道,鲜有行人,杂草丛生,一步步都仔细掂量。
楚歌打算穿过太白山,前往黎央,去那里看看,是不是有不一样的风景。又在山上走了两天,楚歌才出了太白山,面前已经是千里草原,无边无际,一条河,好似银带一般在草原上蜿蜒着流向远方。草原上不少野马牛羊,悠闲的吃着草,如此风景,比起婉约的沧越,更加的粗狂而浩气。如此草原,应该有牧民才是。
楚歌踏上草地,沿着河走着,翻过一个山坡,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些许多的帐篷,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马的嘶鸣,牛羊的叫声,汇集成一片生机勃勃曲调。
楚歌慢慢走了过去,一个牧羊的姑娘手拿着细细的鞭子好奇的看着楚歌走来。
“在下楚歌,路过此处,不知可否卖给在下一匹马?”楚歌保持者距离,并没有很接近。
那姑娘不过十二三岁,闻言望帐篷里喊了一声,“娘,有位公子要买马。”帐篷里应了一声,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走了出来,看着楚歌,展颜一笑,很是质朴,“公子要买马?”
楚歌点了点头,“是的。我需要一匹马代步。”
妇人打量了一下楚歌,一身白袍,看着就是名贵的衣料,袍子下边有些灰尘,和草的汁液沾染的痕迹,显得风尘仆仆。“好。只是马都放出去了,要傍晚才会回来,公子不如先休息一下,等我家夫君回来再谈。”
“那就麻烦大嫂了。”楚歌礼貌称呼妇人。
“奴夫家姓木,公子进来坐吧。”那木大嫂道。
楚歌走进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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