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部分 (第3/5页)
所以我去了俄罗斯,考察一个贸易项目。”孟令晨一一说了,“我二哥也在这边,也没能回去。”
江丹姿信了,立刻又为他担心,“那……你们要注意安全,不能飞就别急着回来了,在那边呆到安全再回来吧……”
孟令晨回复一句:“嗯。”
……
俄罗斯,圣彼得堡,一处温暖的酒店里。
孟令晨坐在套房客厅的沙发上,放下手机,小小的发了下呆。
孟令煊在一旁哼笑,“小三儿,什么时候交了女朋友?”
“别这样叫我。”孟令晨头也不回,收好了手机,“不是女朋友,是丹姿。”
“哦?”孟令煊的眼神闪了两下,“怎么?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好上了?”
“老二,你脑子里只有那件事吗?我和丹姿是很单纯的朋友,没有好上!”孟令晨强调,“她只是问我为什么没去参加劭峥兄的婚礼。”
“别这样叫我,很奇怪好吗。”孟令煊坐到了他身边,轻笑着用手肘打了他一下,一副哥俩好的架势,“哎哟你就别装了,你是我弟弟,我还不了解你吗?如果没有什么事,干嘛发完短息之后就发呆?是不是想她了?”
“都说了没有那回事,你有完没完。”孟令晨不耐烦了,伸手倒了杯烈酒,身体往后面靠,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慢慢品尝了起来。
孟令煊手中也端着一杯酒,贼贼笑着看自己的弟弟。他从小就喜欢惹孟令晨,总觉得这个蠢弟弟的各种反应都笑死人了。他和大哥还曾经打过赌,两人一直在猜测,蠢弟弟究竟什么时候会开窍,从纨绔变成精英。
孟家是老牌的财富家族,对于族中子弟,都会有一份保证他们今生饿不死的家族基金。如果孟令晨一直是以前那副不学无术的状态,那么到30岁,家族会放弃对他的培养,不让他参与任何家族产业的管理。
一直到22岁,孟令晨都是各种醉生梦死、纸醉金迷,根本就不知“上进”为何物。谁知道,就是那一年,这小子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下子觉醒了,再也不懒惰愚蠢得过且过,而是尽他所有的努力开始发愤图强。
这个现象对于孟家人来说,自然是乐见其成,只有不断的开拓疆土,才能保持财富的不断增值。孟令晨愿意努力,绝对是好事。
而且,从那时起,孟令煊才发现,小弟的愚蠢似乎是一种保护色,他本性还是聪明的,有孟家人的眼光和魄力。
孟令煊大致也有所了解,孟令晨之所以改变,都是因为谁。
还不是景山一百年才出现一次的“遗珠回归”奇事?牧锦那女孩的确是有能耐,明明是在贫民区长大,那通身的气派却比许多名门千金还要耀眼迷人。
她就像一颗硕大的珍珠,散发着柔和的光芒,不刺眼,却惹眼。她有绝世的容貌、优雅的气质,还有倔强不服输的性格,如果不是性子太冷、过于理性,孟令煊觉得自己说不定都会成为她的护花使者之一。
没想到孟小三一头就栽了进去,为这朵景山名花销得人憔悴,关键是,人家还拒绝了他,直言没有可能。
有的人失恋了会喝酒买醉,有的人会破罐子破摔,孟令煊暗中观察着小弟的一举一动,发现居然受了打击之后反而崛起,倒真是跟大哥私下交谈咋舌了一番。
最后两个哥哥得出的结论是:不愧是咱们老孟家的种!
这几年,景山大道的人们终于发现,牧家那个被抱错的千金,居然悄无声息的和山顶顾家的大少在一起了。多少自小在景山长大的女孩没能做到的事,她一个从贫民区来的,做到了。
得知这件事,孟令煊根本就不惊讶,他只是有点心疼小弟的自我流放。几乎是拼命一样,几年不怎么回家,一直在国外开拓属于他自己的疆域。对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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