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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遵从不能将权力过分集中于某人的平衡制约原则,在内阁代替国王行政的期间里,如果首相违反国法,公民议会有权对首相提起公诉,法院一旦裁定首相有罪,可以免去首相之职。
这个代理权力的下放,是为了以希恩为代表的内阁能够方便管理朝政。只不过。易星辰虽然同意让内阁享有这个特权,也只是建立在他不在场的前提,在任何其他时候,一旦遇到国王与内阁意见不相一致的情况时,仍是毫无疑问地,以国王命令为准。
大致的改制方向,已经确立,但距离得出最终法案,还需要再用些时日,对所有细节进行最后的商议和完善。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接下来的连续七天里。易星辰都待在兴华国内,没有离开兴华城,并且参与讨论兴华国的改制。
终于,七天后,兴华国改制的正式法案,最终确定,并分为四大部分执行。
首先,兴华国将实行内阁制。
第一届内阁大臣、公民议会议长、以及大法官三大要职,暂时由易星辰任命,为期三年。三年之后,再根据情况,举行公民议员的选举,构建新的高层。
在这三年里,内阁大臣确定为:希恩任职首相;卢卡斯任职财政大臣;查理任职治安大臣;艾伦任职军务大臣;布莱恩任职情报大臣;沐恩任职外交大臣;
而公民议会议长,则由达拉担任。
至于大法官,按照易星辰的想法,大法官是需要由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本来,希恩是最佳人选,但因为希恩已经担任首相的缘故,易星辰只能暂时兼任大法官,但内阁方面,还是需要尽快培养一批法官出来,以便为国家选拔最佳人选。
其次,各大城市不再任命城主,仅任命城守,负责管理民政。现阶段兴华国共拥有三大城,对应地,分别任命三人成为三个城的城守,为:兴华城城守达拉、西林城城守伊莱、南土城城守易木尔等。除此之外,对于各个城市的城卫军,经过改编,归入警察部,组建当地警察部队。治安大臣直管警察部,城守有节制警察局的权力。
再次,兴华国重新划分四大军团,第一军团:皇家近卫军,一千名士兵,主要装备冲锋枪,直属国王,驻扎兴华城;第二军团:兴华军团,军团长尼奥,三千名士兵,主要装备半自动步枪,分别驻扎兴华城、西林城、南土城;第三军团:西林军团,军团长里昂,五千士兵,主要武器冷兵器弯刀与长矛。另外副团长赵金、毕石头各有一千士兵,装备长矛;第四军团:南土军团,军团长恩佐,三千士兵,装备长矛。
至于其他各职位官员的任命,则由其上级官员针对性负责。
最后,易星辰根据希恩等旧国老人的意见,对法案做了一个很重要的补充:给予公民决定姓氏的权力。任何一名兴华国公民,都可以拥有姓氏,建立自己的家族。国王,根据公民的意愿,赐予公民荣耀姓氏,建立荣耀家族。
比如首相希恩,原本是一名牧师,没有自己的姓氏。他恳请国王赐予他荣耀姓氏。易星辰根据蓝水星华国历史的某些古代国家的国号取字,赐予希恩“夏”姓。以此类推,易星辰还公布了商、秦、赵、魏、燕、宋、楚、吴这八大姓,定为第一批主要姓氏,一经公布后,兴华国任何一名没有姓氏的公民,都可以选择一个姓,重新登记姓名。
因为制度革新,兴华国各界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国会议结束,新的官制,任命逐一发布。
整个兴华国,开始向一个规范的国度发展,不再是易星辰想起一个事业,便发展一个事业的状态。内阁,也有了更加明确的发展目标。接下来,公民议会将会举行一次议员选举,在公民范围,选出议员,组建完整的公民议会。然后,内阁将会举行会议,公民议会参与,制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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