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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找机会报仇,倒是这乌合之众中唯一一个和建奴有深仇大恨,目标非常明确的。

既来之则安之,宋庆将自己的马拴好,直接坐到人群当中,拿过周志安递过来的一只兔子腿,任由王霄给他治伤,虽说这位大夫治死过人,不过这边的溃兵很多人伤口似乎都被处理过,应该也都是这位王大夫的手笔,看样子似乎没什么大碍,如果真有问题的话,周陵也一定会提醒自己,反正他自己也解决不了,干脆让人家专业人士下手好了。

王霄也不客气,似乎治死人那件事跟他就没什么关系,老实不客气的拿起了刀,在火苗上认真的灼烧许久,撕开宋庆伤口处的衣衫,端详片刻之后,问道:“大人,您这一箭可是不轻,若是把箭头拿出来,说不得要吃些苦楚,您看用不用先来两口酒压一压?嘴上最好也垫点什么东西,否则容易咬破了嘴唇。”

“无妨,你尽管动手就是。”宋庆浅笑着,做派好似刮骨疗毒之关云长,看得众人一阵出神,周志安忽然神经质似的在身上摸索半天,居然摸出一本书来,恭敬递上道:“大人,春秋是没有了,这里有本账册,您凑合着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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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还要打?

看账册治箭伤,虽然差了点感觉,但总归还是效法古代名人嘛,他日自己名扬天下,不知道这一遭能否被传为美谈。

宋庆心中略感好笑,随手翻开账册,还没来得及看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忽然觉得背上一阵剧痛,竟是比中箭时候还要过分,显然是王霄开始给自己取箭头了,这厮不愧是治死过人的黑心大夫,下手果然异常狠辣。

好在王霄动作非常麻利,没多久便将伤口处理完毕,宋庆虽说肩膀剧痛,但为了在这伙儿溃兵面前保持一个硬汉形象,愣是一生都没吭,不过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依然能看出他身子发生的细微颤抖,额头上的汗珠也是没有断流过。

可即便是这样,也足够让人佩服了,毕竟这是荒郊野岭,王霄手里连麻药都没有,就那么硬生生隔开伤口,取出肩头,若是换做一般人的话,要么直接尿了,要么就疼昏过去,能够坚持到这种程度,的确很值得人佩服。

一时间,不少人开始对宋庆的身份猜测起来,毕竟是否怕疼是衡量一个军人是否勇猛的直接考题,甚至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够种的问题,在这上面表现优秀的宋庆,应该不是那么简单,周志安眨眨眼睛问道:“大人是从安定门来?”

“正是,在那边打了一场,队伍被人打散了,这才跑了出来。”

“原来如此。”周志安点了点头,又道:“之前这边过去一队人马,说安定门那边今天打得很凶,城里还有人带队杀出来,直接冲到建奴大汉面前,这才逼退了上城的辫子兵,可是真有此事?”

“当然!”宋庆毫不客气道:“带队冲出城的就是在下,差点就把皇太极干翻了,不过那厮跑得快,这才逃得了性命,若是再晚跑几步,说不定这会儿建奴都退兵了!”

宋庆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这就不是个谦虚的时候,眼下后金势如破竹,除了京城之外,其他地方几乎没有攻不下的,各地军队也差不多都跟他们交过手,全都尝到了厉害,这时候最需要的是能给大家带来自信的人,跟建奴打仗占到过便宜,至少也是不吃亏的人,来给整个战局带来希望,让各路明军相信这些留着辫子的家伙并非不可战胜。

而拿眼下这个地方来讲,所有人都是打了败仗的溃兵,不需要自己强调后金兵有多厉害,他们自己肯定早有体会,反倒是应该强调下自己今天的辉煌战绩,让这些人感受到希望,才能够团结在他周围,跟着他一起做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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