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 (第2/5页)
一边拍桌子,一桌子人除了林师姐都不吃了,看我俩发疯。
我笑的肚子疼,口中结巴:“你…只有你鲍春晓…到八十岁了还能拄个拐棍…哈哈哈…当小姐。”
春晓也狂笑:“我要当也得拉着你一起,两个八十岁的小姐夜总会抢着要!”
说完又继续大笑,猩猩无奈地拍我后背:“好了,别闹了,快吃饭吧。”所有人都一脸诧然,不明白我俩为何因为小姐也能笑的那么开心。
因为什么呢?因为我与春晓是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成长环境,我们能听懂彼此说的隐晦的笑话,我们读一样的书,吵一样的架,共同欣赏古天乐,共同爱听林肯公园,不仅仅因为我们两个是好朋友,最重要,她的出现,让我们俩在这个奇异时空里都有了找到血亲般的感觉,也从此有了娘家。
我们去了荟州度长蜜月,很长,长达两个多月,猩猩不晓得什么叫蜜月,我就硬闹着他带我出去玩,只好去告了假,皇帝很爽快的就批准了,对待功臣就得这样褒奖才行,而且这儿又没火车飞机的,来回光路途就要浪费掉十好几天,我还嫌给假给短了呢。
叶绵要回去处理事情,春晓是大米虫加跟屁虫,又舍不得我又舍不得她老公,待猩猩说要带我出去玩玩的时候,春晓就开始耍赖打滚了,坐在我屋里就是不走,不答应不成,其实我并非不想去那里,只是觉得反正我俩的生活都定下来了,有的是机会相聚,蜜月自然是跟猩猩二人世界的好,去了荟州难免不发生电灯泡爆炸事件。可是天都黑了,人家夫妻二人都要就寝了,她还如吸血虫般的粘着我,一再保证坚决不妨碍我的蜜月之旅。猩猩终于点头了,我也只好遂了她的意思。
上次来的太急走的太急,没有细看过荟州,这次带着纯玩之心再来,觉得春晓总算是干了件好事,这里山清水美,地广人稀,荟州郊外面面有山,处处有水,春晓没怎么做灯泡,给我们指了几处有趣的地方,就放我与猩猩自己去玩了,我们确实玩的开心,荟州城逛了两天,买了许多小玩意,其实京城也有,不过总是得带些纪念品回去,才能证明我们来过。郊外几座山都被我们爬遍了,瀑布清流,珍林稀木,奇峰怪石,云海日出,玩的乐不思蜀。一边游玩一边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老家时我就不喜欢去逛人造景观,总觉得雕琢痕迹太重,像工艺品一般,又怎能与大自然的豪放手笔抗衡?
我们没有落脚在红枫庄,荟州地界很大,我与猩猩玩到哪里就歇到哪里,逛进城就住客栈,在野外就住山脚农屋,猩猩的心情很好,无论看见我做什么,总是脸带微笑,满眼纵容,牵着我的手一刻也不放开,爬山牵着,逛街也牵着,已经完全克服了来自别人异样的眼光。我们每天都在笑,目光一撞即笑,睡前早起睁眼闭眼吃饭喝水,都是笑,自由自在,相亲相爱,这样的日子真是神仙也不换。
每天晚上躺在猩猩的怀里,听着他稳定有力的心跳声,我就觉得很放心很踏实。我喜欢他皮肤的清爽味道,像山涧里奔流的小溪一般真水无香,我喜欢他肌肉的优美线条,刀雕斧琢如画中山石般坚实美妙,我喜欢他胸膛的温暖宽厚,躺在那里就像躺进了大海的怀抱,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眼睛,浓密长睫毛下的黑色瞳孔如缀着两颗星星,高兴时发光,沮丧时暗淡,动情时闪烁,凝视我时便化做两颗流星,落入我的心房。
自从初夜之后,猩猩是真的开了窍了, 就如初吻之后的情感爆发,夫妻之事也让他发现了自己从未体验过的快乐。热衷,倒也谈不上,但在蜜月里就真的很蜜,每一个夜晚,我们听风赏明月,浓情撩春意,整晚缠绵不休。
可是若说稍微有点遗憾的呢,就是他即便情到难抑之时,还是会首先想着我的感受,若我有一丝一毫不情愿的表现他都会努力压制冲动,只用手来回摩挲着我的身体,直到我被他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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