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云庄。
这白云庄名字取得好听,其实就是几块砖、木头架成的房子,立在苏州城外一座小山上。
曲笛刚跟着丁还入山,看见白云庄那穷酸样,本来已起心要走,谁知丁叮突然跑了出来。
他一见到丁叮啊!脑袋就像被雷打中似的,灵魂儿都出窍了。
天哪,他混遍苏州也没见过这么水灵动人的女孩,就像天上的仙女,不带半丝人间烟火气。
他的口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脑海里回想着十岁那年,听说绣春楼的花魁多么漂亮又多么艳丽;天生天养的孩子早熟,便跟着几个小混混溜进楼子里,偷看花魁洗澡。
那花魁皮肤白皙,面如桃花,当下刺激得几个小混混心火频生,鼻血不知流了多少。
曲笛本以为绣春楼的花魁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了,想不到这破木屋里窜出来一个小丫头,那气质、风韵比起花魁不知又美上多少倍。
这才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啊!曲笛握紧了他黑抹抹的小拳头,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这小丫头做老婆。有了她,哪怕给小爷金山银山,他也不屑一顾。
当下,曲笛把膝一弯,噗咚一声跪了下来。“姐姐,仙女姐姐,求求你可怜可怜小……”猛咬一下舌头,差点就泄漏混混气息了。“小子曲笛,打小没了爹娘,只能在苏州城里乞讨为生,有一顿就没了下顿,不知什么时候要饿死在水沟里。小子看这位老先生仙风道骨,肯定很有能耐,求他收留小人,为奴为仆都没关系,只求有一口饭吃,可惜老先生……”混混守则第一条,说话吞吞吐吐、半真半假,才唬得了人。“仙女姐姐,你好心肠帮忙求求老先生,收了小子吧!”
这一番话可把丁叮听得泪眼汪汪,她这年纪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平常就老捡些受伤的小猴、小鸟回家养,更何况是个人呢?
立刻,她明亮的大眼看向爹爹。
丁还傻眼,这曲笛跟了他三天,从来没有跟他说上半句话,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想要来投靠,自己却不从呢?
“爹爹。”丁叮小脚一跺。“你平常不是常常教导叮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做人要有慈悲心,怎么你看见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也不肯帮上一把?”
“我……”丁还无辜啊!正想喊冤。
这边,曲笛已经耍起无赖,砰砰砰地,胡乱磕起头来。“仙女姐姐,你帮帮我吧!仙女姐姐,小子给你磕头,愿意一生一世跟在你身边做牛做马,只请你收留小子,给小子一口饭吃,仙女姐姐……”当然啦,在曲笛心里,这一生一世还包括同食共寝,耳鬓厮磨……
“喂!”丁还发现曲笛不安好心眼,正想阻止女儿引狼入室,女儿却已自作主张拉了曲笛的手往屋里走。
“曲笛……嗯,以后我还是叫你小笛吧,这样比较不生分。爹爹不收留你没关系,我收,也不要你做牛做马,反正白云庄不差你一口人吃饭,你就做……”她看了看曲笛只到自己耳畔的个头,直觉便认为他年纪很小。“做我弟弟吧,我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很羡慕人家姐弟和谐的,你认我当姐姐,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小爷才不要做你弟弟,小爷想当的是你的相公。曲笛心里这么想,嘴巴却甜得像灌了蜜。“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这么漂亮的仙女来做我姐姐,姐姐、姐姐……”说着,他脑袋就往丁叮怀里蹭去,把屋外的丁还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真是……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无赖的小子,当着人家亲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儿的豆腐,虽然丁叮年纪还小,不解男女情事,但丁还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被人这样轻薄啊!
他一个轻跃,微驼的身影已然闪现在曲笛与丁叮面前,大掌闪着轻风,转瞬间,曲笛的领子已落入他手中。
“爹爹,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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