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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中渐渐地失去了光彩。

原来,朱在树上看到这两个哈密士兵神情举止有异样时,为了保险起见,悄悄地将医疗袋里给迪丽娜扎割腐肉的小刀拿出来,插到迪丽娜扎后脑勺后面的发髻上。

迪丽娜扎有一头浓密的秀发,打仗时为了穿戎装方便,特意盘了起来,做了一个大大的发髻,在里面插一把小刀,不仔细找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那两名哈密士兵早就注意到了朱身上挎着的那个袋子,虽然他们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但当即就将它确定为危险物品,打定主意如果朱的手敢伸到袋子里,那一定将其当成格杀,毫不犹豫。

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朱居然将最危险的小刀藏到了迪丽娜扎的头发里,这才猝不及防的着了朱的道儿,一下子损失了一个战斗力。

剩下的那个哈密士兵见朱使诈,当即暴怒,一脚将挡在前面的迪丽娜扎踢了个跟头,然后抽出刀来就要砍她。

说时迟,那时快。朱手腕儿猛地一抖,那把小刀顷刻间化成小朱飞刀,向活着的那名哈密士兵的脖子上飞去。

那名哈密士兵出于本能反应,猛地向后一仰,这才是迪丽娜扎躲过了一劫。趁这个功夫,朱拔出了已经死亡的哈密士兵的腰刀,冲上前去,想要趁那名哈密士兵阵脚混乱一刀结果了他。

可没有想到的是,那名哈密士兵既然能入选邵安公主的卫队,身手和实战经验都是十分了得的,当即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避开了朱的攻击范围,然后猛地站起来,挥刀迎战。

第一百二十六章 狩猎惊魂(十二)

朱所擅长的是骑射,近身格斗的功夫虽然也练过,但从未有过实战的机会,因此几个回合下来,便在身经百战的哈密勇士面前失去了之前创立的优势,陷入苦战。

二人斗了十几个回合,哈密士兵虽然砍中了朱两刀,但无奈朱穿的是精心打造的上好铠甲,那两刀都看到了有金属护具的地方,没有对朱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朱已经活了两世,死过一次的他对生命是极其珍惜的,更何况他现在贵为王爷,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更加舍不得死了,刚才万分危急的时候都挺过来了,现在只剩下一个敌人,自己手里又有了武器,怎么能倒在这个地方呢?

老兵怎么了?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啊?

朱善于学习,经过刚才的一番打斗,对实战有了新一番的了解,也对哈密士兵的路数有了一个初步的掌握。本能的求生**以及他与生俱来的英雄气概促使他迎难而上,愈战愈勇,竟然又将局面一点一点地扳了回来。

哈密士兵开始左支右绌,眼看就要不行了,出招渐渐地慢了下来,胸口的位置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破绽。

朱大喜,胜利就在眼前,不由分说的一刀砍了上去,却没有听见刀子入肉的声音,而是听到了一阵金属的撞击声。

尼玛,这货居然在里面偷偷穿了护心镜,刚才是故意卖个破绽引自己上钩的。朱猛然的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已经晚了,哈密士兵的嘴角露出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然后奋力一脚踢在了朱的胸口,将朱直直地踢飞了数步远。

朱只觉自己的胸口被一股巨力猛地撞击了一下,不仅生疼得要命还一时喘不过气来,一张英气逼人的脸被憋得通红,然后口中噗地一声吐出来一大口鲜血,顿时觉得两眼昏花,双腿酸软,站不起来了。

哈密士兵仰天一笑,道:“朱小娃娃,你跟我比刀剑还嫩得很,别以为你在酒泉城外侥幸成功就可以无敌于天下,我现在就要你的小命。”

朱看着一步步想自己走来的哈密士兵,心里十分紧张十分害怕,但他虽然意识清楚,但刚才那一脚踢地他头晕脑胀,手脚不听使唤,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