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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你父親帶人排查的過程中,巧遇了這個女的。警察沒有車,而對方有車,一旦對方上了車,那個主犯肯定就逃之夭夭。
那個年代,也沒有信息化、沒有攝像頭,更沒有那麼多的聯勤聯動,就在那個女的即將上車跑走的時候,你父親就開槍了,一擊斃命。」
「嗯?」白松聽到這裡,打斷了一下:「這難道不應該立功嗎?」
「本來都以為如此,甚至都準備結案了。但是當時為了更嚴謹,把曾經案發現場留下的主犯的dna和你父親擊斃的那個人做了比對。那個時代你可能不知道,那時候做一次dna,差不多要兩萬塊錢,所以剛開始沒做dna,也就失去了抓捕真正主犯的黃金時間。
當時那麼多警察布下的大網,愣是因為主犯的妹妹被擊斃而撤了。
後來,dna的結果表示,死者和主犯,不是一個人,而是她的孿生妹妹。」秦支隊道:「雖然後續也有從犯說曾經見過主犯的妹妹,但是沒有證據證實她妹妹參與過這些案件。這樣擊斃還是有很大的問題。
據說,事後你父親也指出他是想打車胎的,但是幾十米的距離,加上人在跑動,手槍怎麼可能打的那麼准。」
白松沉默了,這劇情……
這對於任何警察來說,都是無法抹除的污點,甚至如果放在今天,一個失職罪都跑不了。
發生這麼重大的事情,能保住警察的職位,已經算是領導們很幫忙了。
這也是現在為什麼很多警察不敢開槍的原因,除非對方真的動刀動槍或者已經對人民生命有嚴重威脅,否則誰敢隨便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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