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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写当然是不行了,但是大概内容是可以的,就像讲故事一样,她认真写起来。
想起上次在春风阁,她有问过老鸨这里有没有印刷厂可以印刷她写的内容,老鸨没听懂印刷厂,但表示有可以成批复制她写的内容的地方,不过价格有点高,况且都是帮朝廷办事的,于是她只能叫伙计们抄写。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她是靠着太子这样的大树,想要成批印刷当然不是问题了。
毛笔写字可不是一般的慢,写了几天才写到八爷和若曦定情,不过这正好达到她的要求,她准备先把这些拿去印刷出版,然后让人代卖,先看看读者反应,要是读者喜欢就接着连载。
写小说的几天里,小七居然都没有出现。她问丫鬟怎么回事,丫鬟告诉她殿下在朝中有事。反正吃得好穿的好,她也没什么意见,写小说的时候她是轻松的,不像闲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铭宇潇,所以渐渐的,她喜欢上了写作。她决定了,只要把《步步惊心》写完了,就写一部完完全全是自己创作的小说。
48。…第四十八章
《步步惊心》一出版,买的人就很多,她开心的不得了。她永远不会知道,每天她熟睡以后,洛天不论有多忙,都会从宫里出来看她,悄悄进门看她一眼,再急匆匆赶回宫里处理政事。听说她在搞什么出版,立即派了许多人去买。
不过这些书让被迫买到的人都喜欢的不得了,大家纷纷表示想要继续看,于是欧若雪同学就没羞没臊的开始抄袭作家的生涯,对然有些……不太好,但是能赚钱总是好啊,桐华老师要是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古代都能这么畅销,一定会乐死的,想到这里,她的负罪感总算减轻不少,继续没日没夜写着。
这一天,洛天既然忙里偷闲,下午就过来看她了。此时她正吃过晚饭,忙着写四爷和若曦最重要的感情戏。
“这么忙啊?”洛天打趣着。
“是你?你好久没来了。”她放下笔,脸上洋溢着喜悦。
他也笑起来,将披风递给一旁的丫鬟。
“你的故事我看了好多了,写得真好。”他拿起桌上的稿子看起来。
她连忙夺过“诶?你虽然是我的粉丝,但是也不能享受这样提前看的优待啊,读者人人平等。”
“粉丝?”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古代,连忙解释“粉丝就是……额,怎么说比较好呢?就是……你很喜欢我,对,你很喜欢我……”
他笑起来“对啊,我是喜欢你,我是你的粉丝。”
意识到话题进入不该进入的误区,她急忙澄清“其实那个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啦……额,其实这书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讲出这个故事而已……”
他点点头“这个故事很好,不过这个女孩子先喜欢了八爷,后来又喜欢四爷,她究竟最爱哪一个?”他问出了很多读者都想要问的问题。
都说爱情追求唯一,若曦对八爷的爱那么真,对四爷的那么深,那她最爱的到底是哪一个?
她坐下来“我觉得都爱吧,很多人觉得若曦和四爷的爱才是真爱,我却觉得她和八爷的爱也是真爱。人这一生,究竟会爱几个人呢?完美主义者也许觉得只有一个,而我觉得爱多少个不是重点,因为每一段感情都值得珍惜,每一段感情都是真爱。有的爱可以相知相守,有的爱却只能作为回忆,而这两种爱,都是非常美的,一个因为完美而美,一个因为缺憾而美。所以我才那么喜欢那句话‘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说得好!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他的眼中有些复杂的情绪,最终还是大笑起来“若雪,你的想法让我获益良多,宫中还有事,我先走了,你慢慢写,我等着看结局呢。”
她也跟着笑起来“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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