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页)
第三十五节
王连城说起的这个朋友就是大鸡。大鸡是绰号,因为喜欢抽大鸡牌香烟而得名。这种牌子的烟产自他的家乡,因而很有感情,其他再好的牌子也不抽,他说这是为了支援家乡经济建设尽点绵薄之力。王连城在外面租房那会儿,跟大鸡同住一起,虽然工作不同,但都与文字有关,聊得很是投缘。他那时刚来Z市没有朋友,就把大鸡当成知己了。
他在柳文龙的办公室给大鸡打电话,大鸡说,正巧我今天晚上没有约,请你吃饭吧。早就该请了你。王连城毫不客气地说。
对他俩来说,吃饭要么就是吃拉面,但必须要去那家瘪在小胡同中的“兄弟拉面馆”,喝羊汤,但必须去正宗的“庙子全羊店”,吃羊肉串,但必须去“杏花雨烧烤城”,或者就是固定的那几家特色小酒馆,条件再简陋,也要整上几盅小酒。是有些日子没有见面了,为了加深感情,两人专门约定在一家名字叫做“有家饭店”的饭店见面。但是他们都不太能喝,一人两瓶小二锅头,大约半斤酒的样子。
说起柳文龙的桑塔纳,大鸡兴奋起来,满面红光地说:“柳文龙我认识,不过他不认识我了。当年我落魄的时候,去报社应聘记者,就是他面试的。他给我印象很好,可惜你们总编太垃圾,说我没有记者素养,我没素养谁有素养?柳大哥说了不算,总编有一票否决权,就这样我跟他擦肩而过了。能买他的车,而且是你的推荐,我一万个放心。”
“原来你还有这一档子事儿。”
“我不是怕丢人嘛,没跟你说。当时咱们认识的时候你已经是实习记者了,我怎么好意思说我的糗事儿?我应聘那会儿,两个跟我同去的女生都录用了。还有一个诗人,神经兮兮的,叫喜马,现在是我的哥们儿,面试的时候当场拿出自己写的诗歌朗读,直接被当成神经病轰出来了。”大鸡呷了一口酒说,“不过这小子厉害了,出版两本诗集了,经常在刊物上发表诗歌。现在在一家网站当文学编辑,跟我一样加入了作协,有时间介绍给你聊聊。这小子挺传奇,当过乞丐捡过垃圾。”
大鸡绘声绘色说起了诗人喜马。听他高谈阔论,恍惚中王连城不禁想起了他的个人身世。两个人曾经无话不谈。
其实大鸡很不容易,他是个孤儿,在他十岁的时候,村前修了一条公路,村里下地干活的人都要横过马路,有一天,大鸡的父母没有过去,也没有回来,被一辆大货车撞死在公路上。自从修上那条路,周围村子经常有人过马路被撞,非死即伤。出车祸那天,大鸡至今记忆犹新,痛彻心肝。那一年大鸡上三年级,学校距离南面的公路只有二里路。那一天,正是课间操时间,学生们正在做操呢,就听说公路上出了车祸,而且出了人命。学生都跑去看,教务处的老师拿着烧火棍一边喊不要去,自己却随着学生溃散的队伍去了现场。大鸡也在其中,跟着去看热闹,不知道哪个村的人又倒了霉。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听看完热闹回来的人说遭遇车祸的可能是黄家庄的,死了两个。黄家庄是大鸡的村子,他就更加迫切地想去看,到底是谁家遭到了灭顶之灾呢?
一辆解放牌大货车歪在了路边的沟内,碗口粗的杨树被撞倒了两棵,树皮也被扯掉了,露出了白花花的木质层。一辆自行车完全变成了废铁,那个年代自行车还是奇缺的。马路中间躺着一个男人,头颅已经压扁,四周是红的白的和黑的血肉。二十几米远处有一具女人的尸体,满脸是血,胳膊和腿走了形,就像一个松垮的吊线木偶,上身的衣服被撕开了,春寒料峭的风吹着她的花色小褂,像火苗一样“扑啦啦”地来回煽动,像一条被抛掷在岸上摆着尾巴拼命挣扎的鱼。大鸡看见他们(它们?)的时候还没辨认过来是谁,这时一个好心人拎来了一瓴破席盖住了女人的头和上半身,用一个簸箕扣住了男人的头部应该在的位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