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后修巩县故城,掘地得碑,镌“金谷”两大字,类索幼安笔法,始知石氏金谷不在今洛阳也。

鬼差贪酒

杭州袁观澜,年四十,未婚。邻人女有色,袁慕之,两情属矣。女之父嫌袁贫,拒之。女思慕成瘵卒。袁愈悲悼,月夜无以自解,持酒尊独酌。见墙角有蓬首人手持绳,若有所牵,睨而微笑。袁疑为邻之差役,招曰:“公欲饮乎?”其人点头,斟一杯与之,嗅而不饮。曰:“嫌寒乎?”其人再点头。热一杯奉之,亦嗅而不饮。然屡嗅则面渐赤,口大张不能复合。袁以酒浇入其口,每酒一滴,则面一缩,尽一壶,而身面俱小,若婴儿然,痴迷不动。牵其绳所缚者,邻氏女也。袁大喜,具酒罂取蓬首人投而封之,面八卦镇压之,解女子缚,与入室为夫妇。夜有形交接,昼则闻声而已。

逾年,女子喜告曰:“吾可以生矣!且为君作美妻矣。明日某村女气数已尽,吾借其尸可活,君以为功,兼可得资财作奁费。”袁翌日往访某村,果有女气绝方殓,父母号哭。袁呼曰:“许为吾妻,吾有药能使还魂!”其家大喜,许之。袁附女耳低语片时,女即跃起,合村惊以为神,遂为合卺。女所记忆,皆非本家之事。逾年,渐能晓悉,貌较美于前女。

李倬

李倬者,福建人,乾隆庚午贡生,赴京乡试,路过仪征。有并舟行者,自称姓王名经,河南洛阳县人,赴试京师,资费不足,求李挈带。李许之。同舟言笑甚欢,出所作制艺,亦颇清雅,惟篇幅稍短耳。与共食,必撒饭于地,每举碗,但嗅其气,无一粒纳喉者。李疑而憎之。王似解意,谢曰:“某染膈症,致有此累,幸毋相恶。”既至京师,将赁寓所。王长跪请曰:“公毋畏,我非人也。乃河南洛阳生员,有才学,当拔贡,为督学某受赃黜落,愤激而亡,今将报仇于京师,非公不能带往。入京城时,恐城门神阻我,需公低声三呼我名,方能入。”其所称督学某,即李之座师。李大骇,拒之。鬼曰:“公党师拒我,我行且祟公。”李无奈何,如其言。

舍馆定,即往谒座主。其家方环泣,声达户外。座主出曰:“老夫有爱子,生十九年矣,聪明美貌,为吾宗之秀。前夜忽得疯疾,疾尤奇,持刀不杀他人,专杀老夫,医者莫名其病,奈何?”李心知其故,请曰:“待门生入视郎君。”言未毕,其子在内笑曰:“吾恩人至矣,吾当谢之,然亦不能解我事也。”李入室,握郎君手,语移时。旁人不解,更骇愕,都来问李,李告之故。于是举家跪李前,求为关说。李谓其子曰:“君过矣。君以被黜之故,气忿身死,毕竟非吾师杀君也。今若杀其郎君,绝其血食,殊非以直报怨之道。况吾与君有香火情,独不为我地乎?”其子语塞,嗔目曰:“公语诚是,然汝师当日得赃三千,岂能安享?吾败之而去足矣。”手指曰:“某室有玉瓶,价值若干,为我取来。”至则掷而碎之,又手指曰:“某箱内有貂裘数领,价值若干,为我取来。”至则举火焚之。事毕,大笑曰:“吾无恨矣。为汝赦老奴。”拱手作去状,其子霍然病已。

李是年登第,行至德州,见王君复至,则前驱巍峨,冠带尊严,曰:“上帝以我报仇甚直,命我为德州城隍,尚有求于吾子者。德州城隍为妖所凭,篡位血食垂二十年,我到任时,彼必抗拒,吾已选神兵三千,与妖决战。公今夜闻刀剑声,切勿谛视,恐有所伤。邪不胜正,彼自败去,但非公作一碑记晓谕居民,恐四方未必崇奉我也。公将来爵禄亦自非凡,与公诀矣。”言毕拜谢,垂泪而去。

是夜,闻城内外兵马喧然,至五鼓始寂。李诘朝往城隍庙焚香作记,道士已磨墨相待,云:“昨夜大王到任,托梦贫道,教相迎也。”李为镌石立碑,今犹存德州大东门外。

王将军妾

苏州慕崇士,宰河南汲县。未遇时,馆京师任姓家,寓半截胡同。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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