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页)
献帕⑾母辖艋厝バ菹ⅰA⑾囊膊缓迷偌岢质裁矗�僮咔坝质且环�ち业恼�础!�
争执的焦点在于,立夏觉得自己要付钱并且想要多付一点,而陈伯夫妇实在是喜欢这个黑眼睛亮亮又心肠好的年轻小交警跟自己儿子似的疼爱,哪能收儿子的钱啊,还多收,这多见外,这不是硬生生把他们两个老人家往陌生人的范围推么。能不让都心直口快的夫妻俩急么。
僵持了一会儿,这店里其他的人都在看他们三个人推来推去。无法,双方都让了步。林立夏乖乖地交了正常的一分钱。临走时又习惯性地打包了两碗准备给李大爷和同宿舍的刘峰带回去。
走到公园时,却恰好收到了刘峰的短信。“小林子,今晚儿我不回去了,不要给我留门了哈!”于是林立夏就琢磨着要让李大爷收下两份鱼丸了。
林立夏是个好脾气的人,比如他有一双黑黑的润润的眼睛,好像沁在水里的黑玉,又比如他的头发短短的,但不是根根上竖,乌黑发亮跟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却软软的,有温柔的鬓角,后脑的脖子根上剃得清清爽爽。
每当他低着头时,头发与脖子的过度地方,黑的头发,白的皮肤,总是孩子气地分明地很。而最让人注目的是脖子后面有一颗殷红的痣,不大不小,好似某个写意的山水画家在完成一幅画之后,随意的一点,宛如朱砂。
当然这些,都让人觉得,他是一个亲切并且好接近的人。但凡好脾气的人大多是宽容的,尤其对别人;平和的,尤其是对生活;并且是易于满足的。
薛涛说,林立夏,你就是个可以用小吃食喂养起来的家伙。例如此时,林立夏肚子里装着吃下去的鱼丸,手里提着要给别人的鱼丸,夕阳将落未落的橙黄得好像蛋黄派。
他觉得整个心都轻盈起来,于是步履轻快地沿着来时的路线,走回宿舍。
欢快地将打包好的食物递给李大爷,李大爷向来就是个极爽气的人,没有无所谓的推辞,笑呵呵地接过来,却怎么也只肯收一份。并且跟立夏说道:“哟,小林,又去公园后门那家吃鱼丸了。”
“是啊,前段时间的事情忙完了,正好最近有空,今天就想起来过去了。”
“还跟个孩子似的,我那孙子就尽爱吃这些东西。你啊,这么大一个人了,可不要学那小孩子偏食。不吃饭,尽吃小东西。瞧这制服穿身上,宽松松的。”
林立夏不好意思地一笑,他的确是有这个小孩子一样的坏毛病,总讨厌吃米饭的。面条也好,速冻饺子都行,总之,不是一个人吃米饭总是好的。
林立夏觉得端着碗吃米饭,米饭白白的香喷喷的,再炒一个碧绿的青菜,一份荤菜,最后一份清淡美味的汤,是很有家的感觉,而一个人是不太适合吃米饭的。刘峰时常不在宿舍,林立夏对自己向来都是懒懒散散的。于是乎,在这里工作两年多来,这周遭的小吃店被他都摸了个透彻。
轻松地与李大爷道了别,林立夏决定带着剩下的一份回去,也许,等下肚子饿了可以热一热吃。
第5章
正要走到楼梯口,林立夏倒吸一口气,呵,好大一只黄色的狗!正跟石狮子一样端坐在楼道口。
一人一狗对视了一会儿,那只狗居然也不认生,“嗖”地一下跑过来,拉着舌头,嘴里“哈哈”地冲着林立夏摇头摆尾。垂着大耳朵的脑袋,亲热地一个劲儿往制服裤子上磨蹭。
林立夏心里觉得,颇有一副忠心狗狗迎接主人回家的画面。只是,林立夏满头问号,这只狗哪来的?
小狗可不管那些,只围着林立夏蹭啊蹭啊,最终发现林立夏没有轰走它的意思,果断地嗅了嗅立夏手里拿着的鱼丸。嗅一嗅,停一停,圆溜溜的乌黑大眼睛望一望林立夏。
林立夏自然知道狗狗的意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