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4页)

脸色更苍白了,几近透明的惨白。嘴唇的血色更是淡的透明。我说:“你更……憔悴了……”

她笑,“你都快死了,还在这里和我墨迹什么呢?何不早些到了地府里去,也省得我见你心烦。果真啊,报应来了。你说说,你得的是什么病?哦,瘟疫?”她做出一副恐惧的模样,“那我岂不是要被传染了?肺痨?你怎么不咳个一声,装装样子?好再来博取我的同情?或者装的淡漠一些,让我心生愧疚?”她的脸色又冷了下来,“想死就快点死,我可不想多见你一个将死之人。”

我问:“为什么……”她淡漠地吐出两个字:“晦气!”她又笑了起来,“少爷就在这里垂死挣扎吧,绍司就失陪了。”我慌了,忙去找信封,却找来找去找不到;绍司却已脸色冰冷地站起身,转身走开竟没有一丝留恋。

我绝望地闭上眼。那只妄想拉住小姑娘的手无力地垂下。她明知我问的不是那个……我只是——不想让你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自责,所以我说……孩子,是我杀的……我只是——不想让你对我心生愧疚……我只是——只是——想让你好好活而已……

绍司……

我忽然看见多年前在林家小院中,有一个小姑娘笑意盈盈,她向我伸出手来,笑唤:“大哥哥。”我忽然看见多年前在林家小院中,有一个小姑娘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嘟着嘴低声向我抱怨她名字的不好;我忽然看见绍司正一身素雅旗袍,面带微笑款款向我走来,她双手端放在小腹前,眉眼弯弯,我不受控制地向她伸出手去,我就要握到了,我就要握到了……我握到了她的手!绍司……

——绍司,我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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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拿起一旁青年人寄来的信细细阅读起来:林家是洛安城中最成功的一个大家,所以会有许多青年寄信来请教,希望也能像林家一样成功。

番外:晓敏(关于离开)

我费劲心思终于来到了他面前,但他却一副完全不认识我的模样。但我是不会失落的,因为过去了这么多年,而且当年也不过是一件小事,他会不记得是正常,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来想起我。

他送给了我一座宅子,我给它叫“采薇宅”;我对他说:“妾身也无何文化,思来想去还是觉着‘采薇’好些,不若便唤采薇宅?”他不知这只是“采薇宅”名字的原因之一,之二便是在五年前,他刚读《采薇》尚未清其意时对我说:“采薇菜采薇菜,采薇菜应当是个很有诗意的事,否则诗人也不会特地以其命名了。”当时我还嘲笑着他的无知,如今想来却觉得伤感。真的是物是人非了。

噢,他还让我去和孙绍司做真心好友,取得她的信任。我默默无言应下了,因为这是我目前唯一一个接近他的机会了。和绍司做朋友并不难,大家同是女子,喜好的东西也该差不多的;我将他给我的那张纸条粗略地扫了一眼,便知这绍司和我一样的人。我们两都是贵族子弟,但却又不拘泥于贵族,我们两都是不喜拘束的,我们俩都喜自由。她简直就像我的另一半,于是我很成功的和她成为了好友。

孙绍司是谁我一直都很清楚;我既然会来到他面前,自然要下不少功夫,我让父母动了不少人脉才将他的一切全部了解清楚,孙绍司是他的妻子,他已经娶妻了呢;四年的别离,让他彻底忘了我,但他也确实没对我说过什么,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我觉得我可真是奇怪,竟能和情敌成为好朋友,而且相处起来没有一丝别扭,仿佛我们两真的是一对交心的、没有任何其他物质参杂的好朋友。但我知道不是;白天我毫无知觉的同她是最好的朋友,我与她交心,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却觉得恨死她了,如果不是她比我早出现在荆岳的世界两年,或许现在林家少夫人的位子就是我的而不是孙绍司的了。但第二天早起我却又顺其自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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