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5页)

怎么纯熟,也不可能每天要电脑打出一万七千个字来吧。”

倪太笑了:“你没听清楚,是几个月才打出一万七千字。”

倪匡传

产生一个念头,就是替倪匡兄写一传记。我想我有资格担任这个工作。

传记很难写,马克·吐温认识过一位很有趣的友人,文章又写得好,就凑一笔钱,请他作自传,结果写出来的是一大堆垃圾。因为人皆有私隐,不暴露便不好看,抖了出来,更非本人所愿也。

倪匡兄不属常人,他想讲什么就讲什么,但赤裸裸,不会有所顾忌,而且他已退出江湖,更能畅所欲言。

问题在他一生多姿多彩,数十巨册都写不完,要写他的传记,非得和他泡上一年半载不可。这也是乐事。

不但是倪匡有趣,他身边的人物亦富传奇性:喝酒喝到死的古龙、神经质的三毛等,人已去世,只要不损害到他们的形象,多写些别人不知道的,总不会由棺材中爬出来呱呱叫,大骂倪匡罢?

倪匡当年,写了上千个剧本,所遇电影工作人员众多,他向我谈及几件,我已笑得由椅子上跌下,这一群人很多已不做电影,但读者还认识的,谈谈他们的往事,虽不是光彩;但也无伤大雅。

和黄做的《今夜不设防》亦有许多幕后的资料,但嬉笑之余,倪匡可以把养金鱼、收集贝壳、设计Hi�Fi、自制等等实际的知识加在里面,亦能让读者得益不浅。

倪匡要是知道我有这个主意,一定摇头大笑:“不必多事。传记是记人,我不是人,我来自外星,熟读天文,自然看出我的一生。”

倪匡来信,感谢寄赠暴暴饭焦,是到时到候,应再邮寄了。

生意是生意,不能白送,但岂能向老友伸手要钱?只有把他的来信照抄一篇登刊,赚点稿费,帮补帮补。

信中提到的栀子花,我是记得亦舒常写过。在墨尔本时,一时想不起,又没有英汉字典在手,只用了个英文学名,倪匡是园艺专家,一看即知我在说些什么。

一般上他的来信甚短,此次写得那么长,大概是看了我在澳洲的生活片段,有点像他的移民生涯,互相有共同点吧。

牛舌去皮妙方,的确行得通。此乃经验之谈,错不了,倪匡兄要求的硬度,不知要硬得怎么样才叫够硬?可在放入冰箱时不铺上一层保鲜纸,便越冻越硬。放一天,两天或三天,试其硬度,择其一,今后依样画葫芦。

硬度够理想,冰箱销路至少加十倍,倪匡兄的文学夸张之至,前无古人。

倪匡在书信中,喜欢用“之至”一字,任何事都之至一番,我亦受感染。

说回暴暴饭焦,倪匡爱吃,可能是因为朋友的感情引起。他曾经说过,吞减胆固醇药丸,吃得胃痛,但数片饭焦下肚,无药自愈。我应该把他的来信原封不动拿来做广告,一定比养命酒的效果更佳。

为他立传事。昔,赵之谦友人曾稼孙爱其篆刻之至,为他刊印印谱,赵之谦又欢喜又脱不了文人酸气,特别在印谱上写了“稼孙多事”四个字。

信封人名地址,都是倪太代劳,可见倪匡是把信一写完,随手扔给他老婆,因为他怕写英文,接着来一句:“珍妹妹你替我办好。”

倪太听了甜蜜蜜的,再麻烦的事,遵命可也。

老友来信

返港小息数日,走进办公室,桌上摆着一堆信,由其中选出一封即读,盖见信封,已知是倪匡所写,内容照抄如下:

澜兄:

屡蒙寄赠暴暴饭焦,感激莫名,并请代向经办人员致谢。

昨天收到报纸副刊,拜读大作,不胜享受之至。

你所提到的白色香花,是鼎鼎大名的栀子花,又名白蟾花,在亦舒小说中最常见,和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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