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1/5页)

捧的是王羽,故事从金燕子出发;愈来愈着重在男主角身上,郑佩佩发现时,已经太迟。《金燕子》的外景在日本拍,由我负责组织,同时拍摄的还有一部罗烈主演的《飞刀手》,那才是你编剧的。”

“你说得没错。”倪匡兄说,“张彻叫我写的第一个剧本,叫《独臂刀》,在一九六七年。”

“你没经过训练,怎会写剧本?”

“我的剧本哪里是剧本?不过是中篇小说罢了。”倪匡兄说,“剧本上面写着时、地、人。一场又一场分开,等于第一章第二章,写的完全是文学剧本,与电影手法无关。会写小说,就会写剧本。”

“剧本费多少?”

“我记得我和邵氏签过三张合同,第一张五千,第二张八千,第三张一万。后来再加,最后帮邵氏写的那一个是五万。”

“一共写了多少个?”

“根据《邵氏经典》那本书,记录了我作剧的有二百六十部电影。”

“何止?”我说,“还有写了没有拍的呢?有些拍不成,可能是谈了题材之后觉得过时,也有导演没处理好的。当年的剧本还寄到新加坡邵仁枚先生那里过目,认为星马检查有问题的,也拍不成。反正你老兄是收了钱不退货的,设计算在里面的最少还多出一百部来。”

“后来国泰也找过我写。”倪匡兄说。

“合同订明是不准和别的公司写的。”

“不挂名就是。”倪匡兄说,“邵逸夫先生很大方,没找我算账。”

“那是电影的黄金年代,还有台湾导演要的呢!”

“是呀,台湾电影,剧本费要多一点。”他承认,“写了多少个,我完全忘记了。”

“钱呢?”

“一半给了倪太,其他一半,我花光。”

“哇,那是两三万块钱可以买到一层楼的年代呀!”我问,“你们的第一间房子是怎么样的?”

“是一间有九层楼的,没有电梯,要一口气爬上去,反正年轻,当成运动。第二间买在铜锣湾的百德新街,倪震就是在那里出世,第三间在赛西湖。”

“百德新街那间我去过,和你们一家推着车子,在大丸百货公司食品部买东西。”我说。“还有一间是买给我爸和老妈的,记得是四万块钱。那时候的宾士也是四万块一辆,我考虑过买车或者买房子呢?结果还是买了房子。要是买车的话,那我就是第一个坐宾士车的编剧了。”

“没有你来提高,剧本在香港电影制作费中,是不成比率的。”我说,“但是事隔那么多年,到现在还是偏低。”

“台湾导演来抢时,才又多了一点,那时候我已收六七万块一个。”

“我记得你是一个礼拜写一个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要开戏才来找人写剧本,不能早点想好一个故事,事先组织好再找编剧的吗?每一次来叫我,都是十万火急。别人写不出,只有我写得出。”

“传说中,有台湾导演求你写,你答应一个礼拜给他们,结果三天就写好了,放在抽屉里,他们再怎么催也不给,有没有这么一回儿事?”

“有的。”倪匡兄说:“尤其是对付那种不知道要些什么的导演,不必同情。”

“不知道要什么的导演太多了。”我说。

“可不是吗?其中一个,要我去参加讨论会,你知道我从来不做这种事的,给他苦苦哀求,结果去了,晚上谈好的,三更半夜打电话来改。改好了,第二天早上又全部推翻,最后我生气了,用标准的广东话向他说:我才不和你们这班契弟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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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大王(2)

“你和张彻配合得最好。我记得在拍摄现场看他拿着剧本,第一行,用线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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