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部分 (第1/4页)
既然已经开过枪了,那这一片的动物就都别想再打了,大型的听到声音早跑远了,小型的也会把自己深深的藏起来,短时间内是不会再随意露面,所以这时就不用顾忌什么安静问题了。
老盖尔让洪涛骑在雪地摩托的车头上,然后带着他顺着山坡往下开,先去寻找猎物,其他人就只能靠两条腿自己走了。
从开枪的地方算,到目标的距离大概有130米左右,这两头鹿此时倒在雪地上,已经断气了,4只猎犬老老实实的在周围溜达着,没有一只私自上前啃咬猎物的,估计是在等主人前来收获,组织性纪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涛那一枪直接把鹿脖子给打了一个对穿,估计动脉也打断了,鲜血喷了老远;刘老板那一枪比较讲究,是从鹿的两腿之间打进去的,子弹就留在了身体里。
其实洪涛瞄准的是鹿头,也不知道为什么稍微打低了2寸,不过还好,歪打正着,也算不丢人。
“这两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们和跑的那只长得一样啊,公鹿的头上不是应该有鹿角吗?”洪涛问老盖尔。
“哈哈哈,鹿角会在入冬的时候脱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来,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们头上的疤就可以,你看这个连个白点,就是鹿角脱落的伤口。”老盖尔蹲下身,指着鹿脑袋让洪涛看。
“这可够考验眼力的,我光找它们就找了半分钟,还是借助瞄准镜才发现,奥斯丁怎么在那么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它们?”洪涛说的这是真话,这些鹿的颜色和枯萎的树丛一样,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丛傍边不动,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它们。
“你别忘了,他从小是和他的爷爷长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丛林里的战士,在山林里,他们才是这个。据说他爷爷年轻的时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猎棕熊,而我们用猎枪,还不敢一个人进森林里去。”老盖尔连自己一起嘲笑了。
“严格的讲,这不能算是打猎,我们有枪,有瞄准镜、有电子设备、还有交通工具,这就是个游戏,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这就足够了,一会你再看看他们父子是如何处理动物的,那也是一门艺术。”老盖尔百分百是个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风格。
洪涛很快便见识到了老盖尔所说的那个艺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两个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小刀,从鹿的脖颈处开始,一直划到了肛门处,然后再从体内割了几刀,整个鹿腹腔内的东西就都被掏了出来。
清理完内脏之后,他们父子俩又从鹿脚开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装纸一样轻松,把整张鹿皮用很快的时间剥了下来,全部完成之后,鹿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
看着他们仅凭一把小刀和双手,就能把整只鹿处理得如此利落,还真是一门艺术,不过这门艺术有些残忍,不知道有多少动物被他们拿来练手了。
“厉害,我见过内蒙的牧民宰杀马和羊,当时我以为那些牧民的宰杀手艺已经很牛b了,现在我有开眼了一次,你看这个皮剥的,薄厚均匀,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专业啊。”刘老板不愧是老板级别的人物,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见识非常广,连屠宰这门手艺他也有自己的见解。
“这些内脏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会做羊内脏汤,要不我给你们试着做点鹿内脏吃?”洪涛看着他们把鹿肉绑在雪地摩托上,却对地上的两堆内脏不予处理,于是想露一手,不过英文里没有杂碎这个词,他只能用内脏代替。
“你太恶心了,涛,我们是不吃内脏的,这些东西必须放在猎场里,是不许带走的,这是法律。”帕维听到洪涛的建议,立刻做出呕吐的样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气的送了过来。
“爱吃不吃,这些老外不吃内脏,好东西全浪费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涛只好转向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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