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 (第3/4页)
以下所录为《明季北略》一书中若干记载:(文中所谓“贼”指闯军而言,可见作者极有偏见。)○昧爽,阴云四合,城外烟焰障天,微雨不绝,雾迷,俄微雪,城陷。或谓先有人伏内,通太监曹化淳弟曹二公内应开门;一云:太监王相尧率内兵千人出迎贼。贼将刘宗敏整军入,军中甚肃。……太监曹化淳同兵部尚书张缙彦开彰义门迎贼。……大抵京城之陷,多由奸人内应耳。……已而贼大呼开门者不杀,于是士民各执香立门,贼过,伏迎,门上俱粘“顺民”,大书“永昌元年顺天王万万岁”。○贼尽放马兵入城,乱入人家。诸将军望高门大第,即入据之。刘宗敏据田宏第,李牟据周奎第。○掌书宫人杜氏、陈氏、窦氏为自成所取,而窦氏尤宠,号窦妃。又有张氏,亦嬖之。自成集宫女分赐随
来诸贼,每贼各三十人。牛金星、宋献策等亦各数人。○四月初一日,宋献策云:“天象惨列,日色无光,亟宜停刑。”初七日,自成过宗敏第,见庭院夹三百多人,哀号半绝。自成云:“天象示警,宋军师言当省刑,宜酌放之。”此中缙绅十一,余皆杂流武弁及效劳办事人。释千余人,然死者过半矣。○贼初入城,不甚杀戮。数日后大肆杀戮……贼兵满路,手携麻索,见面稍魁肥,即疑有财,系颈征贿。有中途借贷而释者,亦有押至其家,任其拣择而后释者。若缚至刘宗敏伪府便无生理。
○贼初入城时,先假张杀戮之禁,如有淫掠民间者,立行凌迟。假将犯罪之寇杀死四人,分为五段,据称以淫杀之故也。民间误信,遂安心开店市,嘻嘻自若……四五日后恣行杀掠。先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十家同斩。十家之内有富户者,闯贼自行点取籍没,其中下之家,听各贼分掠。又民间马骡铜器,俱责令输营,于是满城百姓,家家倾竭。○贼兵初入人家,曰借锅爨。少焉,曰借床眠。顷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藏匿者,押男子,遍搜,不得不止。爱则置楼马上。有一贼挟三四人者,又有身搂一人而余马挟带二三人者。不从则死,从而不当意者亦死。一人而不堪众嬲者亦死。安福胡同一夜妇女死者三百七十余人。降官妻妾,俱不能免。……贼将各踞巨室。籍没子女为乐,而士兵充塞巷陌,以搜马搜铜为名,沿门淫掠。稍违者,兵加其颈。门卫甚严,即欲脱免,不
可得也。不顾青天白日,恣行淫戏。
○贼无他伎俩,到处先用贼党扮作往来客商,四处传布,说贼“不杀人,不爱财。不奸淫,不抢掠,平买平卖,蠲免钱粮,且将官家银钱分赈穷民,颇爱斯文秀才,迎者先赏银币,嗣即考校,一等作府,二等作县。”……于是不通秀才皆望做官;无知穷民皆望得钱;拖欠钱粮者皆望蠲免。真保间民谣有“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等语,因此贼计得售。
○贼兵入城者四十余万,各肆掳掠。自成或禁止,辄哗曰:“皇帝让汝做,金银妇女不让我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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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空负安邦志 遂吟去国行
( 本章字数:21587 更新时间:2011…1…12 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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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是个三十余岁的男子,神色愤激,一面“贼婆娘,恶贱人”的破口乱骂,一面持刀狠斗。这人武功不及孙仲君,打一阵,逃一阵,可是并不奔逃下山,只要稍见空隙,又回身拚命猛砍狠杀。冯不摧道:“咱们上去截住这小子,别让他跑了!”石骏道:“孙师姊不爱别人帮手,这小子她对付得了。”只听那人狂叫:“你杀了我妻子和三个儿女,那也罢了,怎么连我七十多岁的老娘也都害了?”孙仲君脸上犹如罩了一层严霜,喝道:“你这种无耻狂徒,家里人再多些,也一起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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