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部分 (第2/5页)

学院,而且还是警察学院的高材生。

只是毕业,被分派到一个偏远地方干了一年左右的实习警察后,上官骄阳感觉做警察限制太多规矩太多,束手束脚,太不符合自己自由烂漫的性格,于是很任性的辞职,做起了私家侦探。

虽然辞职了,但她和很多警校的同学同事还都保持着良好的联系,他们都知道上官的能力,所以在遇到棘手的案子时还经常向她求助,后来上官就干脆做起了赏金猎手,主要负责帮他们破解一些疑难悬案,更多的则是帮他们抓捕一些在逃犯,成功后警方会有丰厚的酬金回报,当然功劳和荣誉还是归警方所有,结案报告和庆功会的时候,还是会说是通过警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罪犯绳之以法之类的,根本不会提及赏金猎手的名字。

不过对于上官骄阳来说,对名利之事向来不在乎,她要的只是那种征服罪犯的快感,以及一笔可以用来满足生活需要的奖金而已。

在上官骄阳的赏金猎手生涯中,有成功也有失败,遭遇过的对手不计其数。

戛璃就是上官骄阳猎物名单上的其中一个。

而且是令上官骄阳印象最深刻的一个。

一般情况下,警方让外界人士帮忙抓捕的罪犯都是要求生擒活捉,或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即可。

但是对于戛璃,警方给的奖励条件却是——生擒10万,猎杀8万。

并且警方严正声明:此人极度危险,建议发现后直接通报警方。如在追捕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状况,警方概不负责。

连警方都用如此具有强烈警告式的口吻,戛璃究竟是何方神圣?

初次了解戛璃的人都会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她只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姑娘而已,还是看上去赢弱无比弱不经风的类型。

但实际上,只要你从照片上仔细观察她的双眸,就能从心底里产生出一种透入骨髓的寒意。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呢?恐怕没有什么合适的词汇能加以形容。

如果有人见过真的恶魔的花,那恐怕是唯一合适的比喻……

戛璃,原名不详,祖籍不详,三岁时被人贩子买到辽宁。

买下她的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在村附近的镇上开了家狗肉馆,靠杀狗卖狗肉谋生。

丈夫名叫戛大富,典型的东北大汉,人高马大膀阔腰圆满脸横肉,抓狗杀狗的技术远近闻名,据说就连最凶悍的藏獒见了他都畏惧他身上的煞气,吓得匍匐在地瑟瑟发抖,叫都不敢叫一声。

妻子王豆豆,普通的农家妇女,勤劳忠厚,热情善良。

夫妻俩开狗肉馆多年,狗肉新鲜正宗,也从不短斤少两,因此老顾客颇多,生意红火,攒了不少钱,小日子过得倒也滋润,唯一的缺憾就是始终没有子嗣,有算命的说他们狗杀的太多,杀孽太重,所以才会被老天惩罚无法传宗接代。

戛大富为人粗莽豪迈,根本不把算命先生的话放在心中,还大言不惭:“老子杀了一辈子狗,除了杀狗什么都不会干,难道也饿死?生不出娃又怎样?老子去抱一个!”

于是,夫妻二人真花了三万块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个女娃回来。

这女娃虽小,却长的五官俊秀,米分嫩至极,如同琉璃般美妙,于是给她取名戛璃。

夫妻两人婚后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对孩子可以说是盼星星盼月亮,因此他们对戛璃都相当宠溺。

三岁到十岁,这段时间是戛璃人生中最正常,最平凡,也是最幸福的七年。她像其他同龄人一样调皮,玩耍,摸爬滚打,慢慢长大,上幼儿园,上小学。她很聪明,学东西几乎过目不忘,性格也开朗,和小朋友们在一起玩的很开心。

所有的变故,源自于戛璃十岁那年的一个冬夜。

那年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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