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頁 (第1/2页)

義」,人間真沒有「公道話」了!

蕭孟能告我的案子,由於國民黨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入、由於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

晃、黃劍青、顧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獄。看了上面蕭孟能利用馮作民的這些

細節,才能覺察到這些促成冤獄的背景資料的複雜。由於我的耐磨善斗,雖然最後蕭孟能被

我打敗,以誣告罪坐牢並逃亡海外,但在過程中,我也飽受誣衊與損失。我至今不諒解胡茵

夢,為的是她在我和蕭孟能官司中做偽證,並且十八年後仍執迷邪惡,繼續在電視上歪曲事

實,我只好用連續七集的「真假胡茵夢」拆穿她,用證據使她無所遁形。

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使我丟了老臉、丟了老友、丟了老婆,但最後我反敗為勝,不但恢

復了名譽,並且打敗了他們,還趁勝跟國民黨算了老帳,老李飛刀,追殺十八年,至今未

已,李敖的可怕,連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於對活人,對死人也一樣。當年

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時,說「如果戰端一開,那就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都要迎戰。

如今我卻以為善報仇者,要再加上「敵無分生死」,才能更盡此義。例如我對蔣氏父

子,便是如此。對死者鞭屍、對生者追擊,這才是報仇者的全面公理,放眼天下,惟李敖有

焉。

我和胡茵夢在一起時候,亦有妙事堪聞。結婚第三天深夜三點鐘,有個自稱中視林導播

的,打電話找胡茵夢,我說:

「現在是夜裡三點啊!」他回答說:「沒錯,我知道是夜裡三點,你叫不叫胡茵夢來

聽?她不來聽,明天我就公布胡茵夢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說:「林導播,胡茵夢在跟我結

婚前,就開過一張名單給我,名單裡面沒有你,可見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

好了。」-這就是李敖的作風,我可以立刻反應,不讓你嘔到我的氣。想在我面前逞口舌之

利,差得遠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夢在財神大酒店頂樓晚餐,侍者通報說他們經理想過來

談談,隨即經理出現,不是別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楊維漢(白雲)。白雲當年是紅遍全中國

的大明星,紅到全國照相館櫥窗多以陳列他的照片為招待的程度、紅到同時被二十八家報紙

連載事跡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過氣了,意態頗為索寞。事後胡茵夢寫了一篇《問白

雲》,討論他們演藝人員的「過橋」與歸宿。胡茵夢雖說問白雲,又何嘗不是問自己,因為

白雲已老憊,不堪聞問了。兩年後,六十三歲的他,終在日月潭自殺以死,演藝人員的一生

浮沉,在他身上,真對比得太強烈了。我識白雲在文星時代,他聽說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

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親」,當年他的影迷何止千萬,如今要對一個影迷如此珍

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為是政治犯和異議分子,並且是特大號的,被管制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

犯出獄後四年(一九八0年),為了試驗一下是否能夠出境,我托旅行社辦了出境手續,旅

行社回話說,別人都通過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證卻下不來,不知何故。不久,安全局的干

員林家棋來看我,說政府為示寬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於是,由警總保安處處長郭學周出

面,約我到他刀光劍影的官衙,從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證,當面笑嘻嘻地交給我,表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