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5页)
我赶忙拿出厚脸皮精神,信誓旦旦的说。“花姨,这正是我想与您商量的事。婚房,我想在郡城里买。您也知道,我卖虫草赚了些钱,这块地东家肯定惦记的很,怕是明年不会再租给我。所以,我想进城买一间门面做点小买卖,定会比种地好过的多。”
花母虽然是个能干又聪慧的女人,但她终究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她对城里并不了解,于是转眼询问花建之的意思。
花建之从小饱读诗书,对城市向往是必然的,遂点头表示同意。
花母这才又看向我,或许就是因为花青云幸福的模样让她大意,居然没看出是个圈套。
“这也是个好事,不用种田青云也可以少吃些苦。只是,婚房你们可以买在郡城,婚宴却不能请乡亲去那么远的城里。所以,你还要把老房子布置一下,在这里拜堂才好。”
忙点头同意,这是我求之不得的,由她开口当然更好。
却不料,她的下一句话是。“你哪天进城买房?让建之陪你去。有个自己家人,也免去许多麻烦。”
啊?花建之要和我去看房?
冤冤是相报⑦
听到这里,花青云的笑容都僵了,抬起乌溜溜的美眸看着我。
我赶紧冲他自然的眨一下眼睛安抚,别其他人没察觉,他反倒露了馅。
接着,我非常开心的笑了,然后一撩衣摆跪在花母前面,甜甜的说了一声。“谢谢娘!今后,婉韵一定好好孝顺您。”
花母终于把我看顺眼,双手扶我起来,满脸笑容。“傻孩子,都是一家人行这么大的礼干什么?今天多聊会儿晚点走,以后进了城,再回来一趟可不容易。”
我赶忙趁机坐到她旁边献殷勤,连连说。“好,一切都听娘的。”
五个人聊的非常开心,一直到深夜我和吴媒公才离开。
转过天就是二十号,我又借来驴子往城里赶。房子我现在是肯定买不起,但暂时租几天却是没有问题的。
进郡城以后,无论多偏僻的街道我都走一遍,理想中的房子却没出现。
要说起来,郡城确实超繁华,无论大小门脸皆是生意兴隆,哪里来的落魄屋子暂时租用给我?
骑在驴子上慢慢转着,算计兜里的钱够不够租一天生意稍差的铺子,最后只能摇头,就一两银子根本是不可能的。
正愁着,突然从左边急速飞出一道银光。
“嘭!”重物直接摔到我的驴前,吓得毛驴向后退好几步,激得满地灰土飞扬。
“阿嚏!”我用力打了个大喷嚏,皱着眉头看向灰尘里的‘天使’,真希望他别脸先着地才好!
没等他站起来,左边铺子就出来一群明显打手装扮的灰衣人。
灰衣人拍着手上莫须有的灰尘,相当经典开口。“敢吃霸王餐,打死你丫的。”
我眨巴眨巴眼睛,本想离这种搞笑的经典场景远点。却在看见银色身影站起的一霎那,怎么也拽不动驴缰。
那一袭银色身影虽然满身灰尘,却难掩出众的伟岸。长发散乱无章的披散在身上,凭添些许落拓的不羁。
微有胡渣的脸颊上,一双标准的荔枝眼,圆圆大大恰似猫儿,深紫色瞳仁美的令人心碎。
额滴神呐!郡城怎么这么多美男子?多到我每次进城都能遇到一个极品!
不是在做梦吧?
于是,我相当白痴的仔细揉了揉眼睛,用力眨两下再睁开。
眼前;果然……不是做梦。
呃!只是,这一会儿的功夫,那些打手已经走到他的身边。
美男有难,我怎么办?
“住手,饭钱我出。”一嗓子嚎出去,我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那帮打手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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