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从事印刷业的富兰克林认识了几个书店的学徒和藏书爱好者,他常在晚间向人借书,彻夜阅读,第二天一早便送还,并且留心保持书的清洁,从不污损,因此,有书的人都乐于借书给他。他就这样如饥似渴地学习。这期间,他曾尝试过写诗,还在哥哥的怂恿下写了两言诗,一首题为“灯塔的悲剧”,叙述一位名叫华萨雷的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沉船遇难的真实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述的是海盗提奇(又叫黑胡子)就擒的事。詹姆士将这两首诗印了出来,叫弟弟去沿街兜售。结果,“灯塔的悲剧”销路很好。正当小富兰克林沾沾自喜的时候,他的父亲却出来阻止他了。父亲挖苦了儿子的诗句,并告诉儿子说,作诗的人一般都是乞丐。多年以后,富兰克林承认自己那两首诗的格调低下,若真的去写诗,一定会是个“十分拙劣的诗人”。不过,对富兰克林一生具有重大意义的散文写作也始于这时期,恰恰又大大得益于父亲的指点和鼓励。
那是从富兰克林和约翰·柯林斯的交往开始的。柯林斯是波士顿城内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富兰克林和他交往很密切。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往往对一些问题进行争论。有一次,两人对于妇女应否接受高深教育和妇女有否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问题辩论起来。柯林斯认为妇女天赋低劣,不应受高深教育,也不能胜任研究工作。或许有几分是为了争辩而争辩,富兰克林持相反的观点。到了分手的时候,柯林斯在辩论中占了上风,然而富兰克林认为柯林斯不是靠强有力的论据,而是以善辩、流畅的口才压倒了自己。于是,他便把自己的论点写在纸上,然后寄给柯林斯,以便在没有机会见面的随后几天中继续那场争论。柯林斯也用书面争辩来回答他。如此这般,双方都寄出了三四封信时,富兰克林的父亲无意中看到了儿子的信稿。他对孩子们争论的问题未加评论,只是借机谈起双方文章的体裁来。父亲告诉儿子说,他的正确拼法和标点胜过了对方,但在修辞和条理方面却相形见绌,并以文中几处论证当作实例。富兰克林信服了,决心要努力改进自己的写作。
在此前后,富兰克林买到一本杂志——《旁观者》的第三卷,读了之后,认为其中的文章“写得极好”,便想当作样板来摹仿。他选出其中的几篇,将每句的大意摘要记录下来,搁置几天后,再用自己的话把文章复原出来,然后将它和《旁观者》中的原文作比较,以便发现自己的缺点,加以修正。在此基础上,富兰克林又将这些散文改写成诗,一直到自己忘记了原文的结构时,再来设法将诗中的意思用散文表达出来,然后也和原文作比较,改正自己的缺点,这一步是为了学习如何整理思想,使文章具有条理性。就这样,富兰克林的写作进步了。
富兰克林的自学只能在晚上下班后或早晨上工之前,或是在星期日。为了更多地进行学习,富兰克林尽量减少用在其他活动上的时间。当时,他尽管认为做礼拜是人们应尽的义务,但还是常常设法从父亲的催督下躲避参加,独自一人留在印刷所,在练习写作和读书中自得其乐。在16岁那年,富兰克林偶然读到一个名叫特莱昂的人写的一本宣传素食的书,打算实行素食。当时,詹姆士尚未结婚,他和印刷所的学徒们都在另外一家包饭,富兰克林的素食使得那家人为他们备餐起来很不方便,并因此而受到哥哥的责怪。终于有一天,富兰克林向哥哥提出,把每月伙食费的一半交给他,由他自己来办理伙食,詹姆士马上就同意了。这样,富兰克林每顿饭以一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充饥,由此从伙食费中省出钱来买书。而且,每到吃饭的时间,詹姆士和其他人离开印刷所以后,富兰克林草草吃过东西,便可以利用剩下来的时间读书。素食使富兰克林获得了买书的钱和看书的时间,他的学习进度加快了。
就是在当学徒的这段时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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