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部分 (第1/5页)
神状态,除了必要的大手术,几乎所有时间都用来陪她,甚至,他容许她每天多抽一根烟,会给她做各种花样的美食,会带她去看日出日落,在面朝大海的房子里吻她。
平淡的生活,简单,却幸福。
寒冬腊月,江北下起了雪,南方的雪,停停歇歇,下得不大,却缠绵,到了冬天最冷的时候,有时候,一场雪一下便是一整天,南方湿冷,空气是雾蒙蒙的,冰天雪地却出奇得让人心情畅快。快除夕了,各行各业都开始了年假,只是,除了满大街的红灯笼与吉祥结之外,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年味,现代化都市,越发没有过年的感觉。
大年二十九,下了大雪。
刚吃过午饭,时瑾接了个电话,讲了大概三分钟都没有,就挂了。
听他语气,有些冷淡,姜九笙问:“秦家打来的?”
“嗯。”时瑾拉着她,坐在吊篮椅上,“让我们回中南本家过除夕。”
姜九笙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时瑾腿上,手缠着他卫衣帽子上的带子:“那要回去吗?”
她与时瑾穿了一样的卫衣,最近,她喜欢上了买情侣衫,各种家居的,外出的,都是一对一对的买。
是粉色的卫衣,时瑾穿起来显得格外年轻,头发修剪得短,额前的碎发落下,多了年少气,像刚出大学的学生。
时瑾说:“不回去,我们两个人过。”
这时,吊篮椅旁边的姜博美嚎了一声:“汪!”
哦,还有一只狗。
下午程会过来了一趟,送了一大袋饺子过来。
似乎从秦家那次之后,姜女士对姜九笙亲近了些,电话也勤了许多,只是说说家常,问她有没有想吃的,虽然语气还是客套又拘谨,可到底多了些平常随意,姜九笙想,姜女士大概是心存感激,或者,怕了时瑾了。
程会送了饺子,也没有坐会儿,便回了。
御景银湾楼下,他刚出小区门口,便看见了泊在不远处的车,车里走下来的人,是熟悉的面孔。
是秦萧潇,穿着红色的棉袄,红色的雪地靴,皮肤很白,带了毛茸茸的帽子。
程会脸色微变:“你跟踪我?”
秦萧潇立马摇头:“没有。”她走近两步,解释说,“我认得你的车,只是路过,看看你就走。”
她每天除了跑通告,就是追着他。
程会看着她,眼神有些冷:“以后不要这样了,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了,我们不合适。”
秦萧潇好似一点都不意外:“我知道啊。”她语气没什么起伏,“我配不上你嘛,我妈死得早,又没人教我,我在秦家只学了一身毛病,小时候为了过的好点,什么恶心事都做惯了,我要是你,也不喜欢我自己。”
又刁蛮,又任性,还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谁会喜欢她这样的人,她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也不敢奢望别人喜欢,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可怎么办呢?谁让她姓秦,身上没有刺的话,怎么生存。
说完,秦萧潇笑了笑:“看也看了,我走了。”
她摆了摆手,转身,走进漫漫风雪里,走了几步,又回头,喊:“程会。”
程会抬头看她。
隔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她眼睛是湿的,说:“下雪了,路很滑,车开慢点。”
调头,她走了。
姜九笙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楼下许久,回头问时瑾:“那是不是秦萧潇?”
时瑾拿了毯子,披在她身上:“嗯,是她。”
“她好像很喜欢程会。”
姜九笙听程会说过,秦萧潇是他的舞蹈学生,以前对他也是趾高气昂,就有一次,秦萧潇急性阑尾炎,是程会送她去了医院,从那之后,她态度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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