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部分 (第4/5页)
心的书生气式的人物,。在得知了屠千军制定下了新的《公务员纪律条例》和《防止贪污法》后,这位匆匆从上海赶回来的最高院院长毫不犹豫的通宵苦读两部法律条文。
读完了之后,这位民国政法先驱拍案叫绝!随后把昏昏欲睡的沈钧儒也拉了起来,两人一起研究起了这份法律。原本一路赶过来就疲惫异常的沈钧儒对自己这位小友的热情有些无可奈何——他比张耀曾大十岁。
可看了一下这两份法律条文之后,沈钧儒的脸色渐渐肃然了!里面对于公务员的各种行为规范可谓到了极致,甚至各种监督方式、奖惩机制等都基本堵住了大部分漏洞。
虽然一部分在这两位律师、法学家看来似乎有些严酷了,但想想现在那些极度贪腐的情况两人又觉得,这也算是乱世用重典了!没办法,现在整个民国的贪腐情况简直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一部分地方的苛捐杂税甚至是正税的十几倍,而那些各级官员借着百姓完全不识字、不懂政情的缘故大肆敲诈勒索!这些人,真的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时间回到昨夜,张耀曾的办公室,。
“这两份条例、法规是谁制定的?!”看着这几近完备的各种规条,沈钧儒有些钦佩的对着张耀曾赞叹道:“这两份条例法令真的是不错!不过就不知道执行的怎么样!”
“这呀~是我们满洲的国防军总司令自己定下来的!为这事儿,兆佣还给总司令堵了一顿!”张耀曾闻言笑着道:“兆佣觉得这两份条例,特别是针对官员的子女、直系亲属不得从军及报考公务员的惩罚太重了……”
“哼!迂腐!”沈钧儒对着张耀曾便冷哼:“现在是已经贪腐深入骨髓了!如果不下重药如何能治?!不煞住这股歪风邪气,后果更严重!这兆佣就是书生气太重了,照我说两份条例定的好!定的应该!就是要让那些乱伸手的、以为可以全身而退的败类知道!一人犯罪则举家受罪!正如这上面的解释一样,加大他们的犯罪成本!”
沈钧儒有些激动的大声道,而张耀曾则是默然无语。两人都是在官场上打滚了数十年之久的老江湖了。沈钧儒甚至是光绪三十年的进士!
于是对于整个官场的形态他们如何能不清楚?!甚至于后世人曾在张耀曾的日记里看到了他这样的感慨:
民六,余罢免司法总长后语人曰:“此次做官别无所得,但可确实了解一事,即凡做官发财。必其不守法也。”盖做官而至总长,可谓高受俸而至千金,可谓丰。然余为总长者一年,依然故我,则他人之因仕致富,其来源安在,不可知乎?是言也,余至今益信。
从清末至民初。整个民国官场可谓是烂到了低!以致《建国大业》中发出了“反腐则亡党,不反则亡国”的话语,虽然这句话不可考究却实实在在的说出了那时候的形态。
国立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新加坡南洋大学历史系主任、中国文化学院史学研究所教授,是少数李永炽、李敖在台大敬重的师长吴相湘,曾经在《中华民国国父──孙逸仙传》一书中评论说。
“南京时代官僚腐化比较北洋时代过之无不及”、“国府高级军官90%以上拥有自己的商业背景”……等等诸如此类的记载,。…;
不过,这位教授太不会说话了。因此在1962年11月,被台湾国府开除党籍。心灰意冷之下,老人于1975年赴美定居,再也不问世事。
而后这两人商量的不够过瘾。于是还跑到了司令部把屠千军直接抓来给他们解释这份条例和法律里的条条框框。还好屠千军一直是住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不算怎么麻烦。
不过可怜的就是,这位总司令根本就是半桶水。基本上这些内容他是用脑子记下来而已。但专精杀人放火的他要解释出这些法律的各种条条框框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