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2/5页)

学们惊呼,战争爆发了!但林娇娇竟然毫不知羞耻,她坦然地跳上轰隆隆的坦克,趾高气扬地与我们拜拜。那轰隆隆的坦克上写着醒目的大字:想搬家,找林达。林娇娇老爸是林达搬家公司总经理,据说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全体员工,都是林娇娇老爸一个人,只是在有搬家的活儿时,他才到劳力市场临时雇两个民工。林娇娇坐进大破车里,绝对就像个搬运工。

我看出奔腾5满脸的疑惑,她以为我这样精通汽车,家里绝对会有汽车。我故意爽朗地大笑,我说我们这个倒霉的城市太小,朝任何一个方向开车,用不上二十分钟就会开进海里淹死,开车绝对没意思。

奔腾5又模棱两可地笑了。

我有些支撑不住自己的胜利,在奔腾5面前胡吹乱侃特费力气,她不像我们班里的蠢女们,你随便说一句话都会使她们的眼睛大放异彩。奔腾5的眼睛也时时地大放异彩,但她更多的是模棱两可,这令我沸腾的血液不断地凝固——我第一次与女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我为此郁闷并惆怅,男人在女人面前,如果失去居高临下的感觉,就会索然无趣。

奔腾5突然甜甜地说了句,还用点什么?

这家伙竟然不说“吃点什么”,却说“用”,这绝对有档次。

我有些溃不成军。然而我不是随便就能打倒的,我当然更有档次,便故意懒懒地说,在肯德基用餐太单调,这里没有酒。

奔腾5眼睛亮了,你能喝酒?我老爸也能喝酒!

我来了劲头,说我已经有十年酒龄了。

她说这不好,你会像我爸那样浑身颤抖,犹如得了羊角风。

我恢复了战斗力——从“羊角风”三个字,绝对就能断定出她是个乡巴佬儿。我们这个城市五十岁以上的老家伙,全是出生于农村,他们对所有弄不清楚却又浑身打抖的病症,都说是羊角风。我们这一代人用的是“痉挛”,而绝对不说“羊角风”三个字。奔腾5却说,而且说得挺顺口,这绝对没有文化,一下子就使我的地位又升高了不少。

奔腾5说,走,到川菜。

我毫不含糊,以将军的姿势站起来,并迈着将军的步伐跟她出去。

我们从肯德基刚走出不到一分钟,就听到有人喊,马骏!我用不着抬头就立即五雷轰顶——那是我老爸,他那乡巴佬儿吆喝牛马似的粗嗓门,在城市的上空响起,绝对令你惊心动魄。他站在马路对面的道牙子上,两腿也像乡巴佬儿一样地撇着,还掮着个比乡巴佬儿还乡巴佬儿的大帆布包,那里面永远装着乱七八糟的电子零件,因为他经常开着破车给客户送货上门。

马骏!——老爸又怒吼了一声。

我的将军步伐瞬间变成了下等兵,并像受惊的兔子,但不是逃跑,而是自投罗网地奔向我老爸。我绝对地没有一点男子汉的风度,甚至都没顾及奔腾5的存在,她看着我颠儿颠儿地跑向老爸那儿时,一定会不胜惊讶,当然最终是嘲弄——因为这之前,我太英雄了。

奔腾5(7)

我不得不向你承认,我怕老爸。其实他没有一点可怕的地方,首先,他脑袋里的玩意儿最多是小学五年级的水准——连最简单的电子零件说明书都看不懂,英文名称在他眼里全是蝌蚪。其次,他绝对地打不过我,我并非说我能打过他,而是说他打不着我——尽管每次挨打,我都岿然不动。但我只要拿出百米跑的一半速度,他就干瞪眼没辙。我老爸有腰腿痛的病,他就是参加残疾人的运动会,连块铜牌也拿不到。

老爸和我一样也是只读完了初中,但学到的知识比我差得远了。问题是他从不脸红,反而理直气壮,他说他学得不好是国家的错,我学得不好是自己的错,时代不同了,他那个时代不重视教育。不过,我倒是挺羡慕老爸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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