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来,被褥乱糟糟一团。路玉离是他在北京的情人,也干这行。姑父之前进去过,二进宫判得就有点狠,还好再两年就出来了。如果能找个机会戴罪立功,或者表现好点,没准还可以提前几天。即使一天天熬到头,也指日可待。起码姑父是这么想的,那里面的生活其实不错,就是想睡个懒觉有点麻烦,一大早得起来出操,干活。天桥底下的灰棉袄又向一个行人做手势,被那人挡了回去。我又拿张餐巾纸把玻璃擦亮堂些,让小峰看清楚灰棉袄是如何难堪地站在冷风里。 。。
引子(2)
“我爸他——”
小峰说了句半截子话是正确的,他从没见过他爸向陌生人兜售假证。灰棉袄做得很不好。即使杀人犯看见他爹如此狼狈也会心里难受的。当然我姑父不至于这样,在做假证的这个行当里他绝对是个体面人,哪怕穷得连碗泡面都买不起,走在路上他也要把墨镜戴上,小肚子挺起来,脚步岗岗的。人活着不容易,尤其在北京这地方,妈的,得让自己像个人样。姑父刚来北京时就这么经常教育我,那会儿我还在念大学。但我不能让小峰怀疑他爸也是灰棉袄这样,事实上很多办假证的站在路边都会有此遭遇。不想搞个假证的人多半都怕他们,见着了要像避瘟神一样躲开。
所以我模棱两可地跟小峰说:“知道你爸的苦心了吧。”
这话激起他强烈的求知欲和辩驳欲。“这么苦,为什么他还耗在这里?多少年了。”小峰连带对我都鄙夷起来了,我也在这里,东奔西跑,采访,码字,大冬天住一间暖气总也上不去的小屋。“中国这么大,哪里黄土不埋人?”
如果让姑父来回答,他可能会说:“北京的黄土跟别的地方不同嘛。”
按照我的修辞习惯,我也可能这么说。只是说完了我会心里没底,原因在于,不同究竟在哪里我也说不好。刚来北京时我可能会跟你扳着指头数出个一二三来,但现在,生活日久我越发不知道北京的不同在哪儿了。现在的北京跟十几年前的北京肯定是不同了,它的不同不是因为它复杂了,而是因为它复杂得你已经难以描述清楚了。
“很多同学都想毕业后留在北京,神经病!”小峰用筷子拨溜剩下的鸭头,可能觉得没事干,夹起来开始啃。“念完书我就走,随便去个地方也比这里好。宁当鸡头不做凤尾。”
念书的时候我也想过去外地做鸡头,京城米贵,为了找个坑要花那么多心思,没劲;可最后还是留下来了,削尖脑袋跑细了腿要找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栽进去的时候还想着鸡头和凤尾的辩证关系么?好像没有,就是留下来而已。好像也没有因为北京机会多或者别的某某原因,接着想象要做一个鸭头、鹅头或者猪头之类。就是想把自己在这里栽下来,生根发芽,长出枝叶来。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也神经病。”
小峰生于一九八八年,在他这个年龄也许整个世界都一样了。他从小看电视、玩游戏和变形金刚,节假日父母会把口袋角角里的钱拿出来带他到城市里去吃麦当劳和肯德基。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不陌生。所以北京对他来说,跟其他地方没两样,不就个城市么,还大得没边没沿,车子都堵到人的嗓子眼了,空气也差,沙尘暴一来简直成了海市蜃楼。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的确有些人天生就对一个地方没感觉,不管它是北京、上海、巴黎、纽约还是耶路撒冷,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或者是,他还没到真正考虑一个城市之于他的意义的年龄,他还小。一年后,两年后,甚至半年后,没准他的世界观里的一大部分都要推倒重来,他才会发现,哦,这地方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的确是不能理解他爸,一个办假证的,竟然也要顽固地待在北京;不能理解他的那些神经病的同学,包括同样神经病的我。混好了倒罢了,全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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