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版权之争 (第5/5页)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之后,柯俊哲和梁静思签订了合同,柯俊哲一次性支付梁静思报酬5000元,视频继续播放。韩露向公安机关举报许冲诈骗,但公安机关不受理,认为这是民事纠纷。经韩露请求,许冲主动退还了韩露500元。
肖问豪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版权之争》。节目邀请酷博士作为嘉宾。节目中以“柯某”称呼“柯俊哲”。
酷博士在节目中解释:“根据《着作权法》第52条的规定,没有经过着作权人许可而改编作品的,或者没有支付报酬的,都属于侵犯着作权的行为。”
肖问豪提问:“是不是所有未经着作权人许可的使用行为都是侵犯着作权的行为呢?比如我就是喜欢一篇文章,我把它扫描下来存在电脑中。”
酷博士补充:“你说的属于《着作权法》第24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可以不经着作权人同意,可以不支付报酬,但柯某的情况不属于这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