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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拜曰:“这二十多年来,贱妾受尽天下人唾骂,把亡国的大罪名加在贱妾头上。当世只有两位大才子,才明白贱妾的冤屈。一位是大诗人吴梅村吴才子,另一位便是韦大人。”

顺治十年,吴梅村应召赴京。过淮阴时,作诗曰:

浮生所欠止一死,尘世无由识九还。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

他知道自己这一去,无异于落水失足投靠变节,也就有了毕生的遗憾与污点。

顺治十三年,吴梅村借奔母丧名义,辞官不出,居家至死。为大清朝服务三年,让他后悔一辈子。他时时忏悔,努力救赎,还精神和情感,还道义和良知,还故国和恩主的债,他有一首词《贺新郎。病中有感》:

万事催华发。论龚生,天年竟夭,高名难没。吾病难将医药治,耿耿胸中热血。待洒向,西风残月。剖却心肝今置地,问华佗解我肠千结。追往恨,倍凄咽。

故人慷慨多奇节。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艾炙眉头瓜喷鼻,今日须难诀绝。早患苦,重来千叠。脱屣妻孥非易事,竟一钱不值,何须说!人世事,几完缺?

吴梅村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沉重、抑郁、内疚、自责,尽管相隔数百年,我们仍能感到他的泣血和伤痛。这对照喜欢晚明的周作人,真是判如云泥,一直到晚年他还为自己的附逆辩护。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日,傅斯年代理北京大学校长。傅向来最痛恨不讲民族气节的儒生,对他的聊城先祖傅以渐当年不参加抗清复明运动,反而参加清朝入关后首次乡试,直到殿试得中顺治朝状元,一直耿耿于怀。三百年后的今日,他对不顾气节和民族大义,甘愿为日本人驱使的知识分子更是深恶痛绝。当傅就任北大代理校长后,曾于重庆报刊发表声明:“为保持北京大学的纯洁,坚决不录用伪北京大学的教职员,但学生经过甄别和补习,可以接受。”

十一月中旬,傅斯年到达北平,陈雪屏等人到机场迎接。傅走下飞机的第一句话就问陈与伪北大的教员有无交往,陈回答说仅限一些必要的场合。傅闻听,大怒道:“汉贼不两立,连握手都不应该。”当场表示伪校教职员坚决不予录用,全部屎克郎搬家——滚蛋。不但不请他们任教,还当场表示要请司法部门将罪大恶极的儒林败类捉拿归案,严加惩处。并在报纸发表声明:无论现在将来,北大都不容伪校伪组织的人插足其间。

就在傅斯年的声明于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日在北平《世界日报》刊出之时,伪北大文学院院长周作人正待在北平八道湾的“苦茶庵”,一边饮着苦茶,一边悠闲地做着叫做《石板路》的散文小品。文中极具感*彩地回忆了他的故乡绍兴石板路与石桥的优美。文章的结尾处写道:

在民国以前,属于善性的社会事业,由民间有志者主办,到后来恐怕已经消灭了吧。其实就是在那时候,天灯的用处大半也只是一种装点,夜间走路的人除了夜行人外,总须得自携灯笼,单靠天灯是决不够的。

拿了“便行”灯笼走着,忽见前面低空有一点微光,预告这里有一座石桥了,这当然也是有益的,同时也是有趣味的事。

前世出家今在家(7)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记,时正闻驴鸣。

周作人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见报载傅斯年谈话,又闻巷中驴鸣,正是恰好,因记入文末。”令周氏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写罢此文的第四天,即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六日,就因汉奸罪被捕入狱,这篇短文也就成了入狱前的最后的文字。

对照周作人的文字和吴梅村的文字,你会对吴梅村深怀敬意,他在《临终诗四首》之一写道:

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

一直到死神来临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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