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部分 (第3/4页)

过他的眼眸却是那种淡漠的灰蓝,让人想到了在月光里生出的玫瑰,孤高而冷艳,却又带着几分蛊魅。

这样艳光四射的美少年我居然没有注意到……我这什么眼神啊……

“公爵阁下?” 如果没猜错,应该就是佛兰德尔的弟弟邓尼了吧。

他连正眼都没瞧我,轻哼一声算是回答。

拽什么拽啊,不过就是公爵嘛……我颇为不爽的瞥了他一眼,有几分姿色就了不起了……和佛兰德尔简直是天地之别。

“的确有些事要办,等办完了我会赶回耶路撒冷。” 佛兰德尔喝了一口葡萄酒。

“我的晋封仪式会在半个月后举行,你到时再离开吧。要不是父亲临死前再三嘱咐晋封仪式必须有你参加,再加上莫莱在我耳边劝个不停,我是不会让你在我的领地出现的。” 他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嫌恶。

这话听起来让人觉得不爽……我看了一眼佛兰德尔,他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言语。

这位优雅的邓尼公爵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指对准一盆菜戳了下去,啊咧咧,我的眼睛顿时瞪得老大,我没看错,他居然伸出了三个手指夹起了一块腌肉。

对了,文艺复兴前,欧洲人喜欢用手指进餐,平民用五个手指,上层人士用三个手指,吃饭用的小叉于11 世纪首先出现于托斯卡纳,但普遍不受欢迎。到13 世纪欧洲王公贵族家才开始普遍用小叉子进食。

还不如被他们称为野蛮人的维京海盗呢。而且我始终也不明白三个手指和五个手指有区别吗?

只见他将腌肉放进嘴里,又用边上一块大毛巾擦了擦手,一抬头,正好看到我抽搐的表情,一丝薄怒闪过他的眼眸。

出乎我的意料,佛兰德尔居然也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小叉,见我瞪着他,他笑了笑,“这是我的朋友从托斯卡纳带来的,我试了觉得挺好。你需要吗?”

我摇摇头,抖抖索索的从兜里摸出了我的三节装筷子,得意的一笑,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我的小包里可带了不少必备品呢。

现在,好像就公爵大人一个野蛮人了呢。

他们惊讶的看着我的筷子。

“就这东西也能夹起菜?” 邓尼不屑的指着我的筷子。

“ 当然可以,”我很是得意的夹起了一块熏肉,往嘴里送去,

和早期的中世纪相比,如今这个时代的烹调方法丰富了许多,熏、腌、闷、炖、烤,看着倒也像回事。菜色似乎也不错,多是以肉类为主,什么肉桂汤、丁香鹿肉、卤汁牛肉,小兔拌辣酱、糖煮小鹧鸪,乳酪煮鸡……我的筷子在那里龙飞凤舞,准,快,狠三字要诀被我发挥的淋沥尽致。

也许是被我夹东西的速度吓了一跳,当他伸手去拿葡萄酒时,只听砰一声,葡萄酒杯被撞倒了,里面的红色液体顺着桌角流到了他衣服上。

“你没事吧!“佛兰德尔眼疾手快的拿起手边的毛巾替他擦拭。

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邓尼忽然重重推开了他,语气急促又带着一丝鄙夷,“别碰我!”

佛兰德尔微微一愣,又笑了笑,“好,那叫仆人来帮你收拾一下吧。”

” 我没胃口了!” 他蓦的站起身,摆着一张冷脸。

“有那么严重吗,碰一下又不会死。” 我忿忿不平的小声抱怨了一句。

谁知他的听觉比我相像的好多了,他的目光立刻冷冷地投向了我,” 碰一下是没什么,但是,” 他不屑的瞥了一眼佛兰德尔,“我不想被一个私生子的脏手碰。”

佛兰德尔依旧保持着脸上的表情,只是持勺的手轻轻颤抖了一下。

“啪!” 的一声清脆响起,他那边话音刚落,我这边已经将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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