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3/5页)
里时不时的还会派人出去巡逻,知道的东西自然会比你们多一些。”
他指了一下那支白马部落的队伍,脸色忽然多了一丝嘲讽之色,道:“荒人是我们人族的大敌,从古至今就是,直到最近百余年才沉寂下来。在荒人的身上,有许多桀骜不驯的东西,但是随着他们与我们接触了解,部落中不同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自然就有了不一样的情况。”
“这些部落族长的心里,早就没有了当年纵横大荒原的那种志气和傲气,他们得到了太多钱财,就享受到了远比以前更多的东西,所以他们的骨头就软了,久而久之,他们的全身都软了。”
归未迟看着季候,脸色似乎有些讥讽和嘲笑,道:“你觉得前面搞几百个荒人奴隶很难?不会的,你只要准备好足够多的钱财,拿出足够好的享受与消遣玩意儿,交给这些纸醉金迷的族长。只要他们喜欢,你就可以向他们买了。”
文云在一旁忍不住问道:“买什么?”
“买人。”归未迟淡淡地道,“这些族长虽然身居高位,但实际上就是我们人族腐化堕落的内鬼,只要你付出足够的钱财,他们就能帮你搞来你所有想要的,包括人。”
季候忽然笑了一下,道:“他们连自己人都会抓起来,当牲口一样卖吗?”
归未迟点点头,道:“是的。所有的事,你都不必参与,保存一个好名声,只要偷偷付钱即可。然后,有胆量的荒人贵族会打碎自己的良心,千方百计地找借口抓起自己的同族,送过来让你为所欲为。”
这个苍老的老头笑了一下,笑容却似乎看起来有些冷酷,道:“你看,有的时候看他们的无耻和残忍,其实跟咱们人族也差不多吧?”
文云不敢说话。
但季候却笑了起来,然后点头道:“说得对。”
说着,他看向城外远处的队伍,神色第一次轻松起来,道:“还是有钱好啊……”
第四十三章 抽丝(上)
在离开圣城前,殷河已经被告知了许多有关自己巡逻分内事的介绍,而在出城之后与那位老前辈何秋林一同行走的两天里,托季红莲送给他的那包大钱的福,何秋林也告诉了殷河许多在圣城中不会知道的事情。
大荒原上的种种危险,这块土地上的地理山势、河流分布,哪里可以休息,哪里可以躲藏,哪里绝对不能靠近,以及看到什么拔腿就跑,头也不要回一下,保命为上。
殷河所负责的这一片地方,核心地带就是荒族中的白马部落。
这个部落在荒族中属于大部落,人口众多,实力强大。不过,在人族更加强大的实力面前,白马部落已经臣服了。
白马部落相当富裕,这与大荒原上绝大多数十分原始、野蛮和穷困的部落有很大差别。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白马部落所占据的地盘就在西三神河边上,土地异常肥沃,并且在这里还有整个大荒原上最出名的马场。
白马部落出产的战马,是整个大荒原上最好的,是所有士兵的最爱,而在人族收服这个部落后,白马部落养殖的所有战马,便几乎都卖给了圣城。
人族的强盛和富庶,光从圣城和那座大金字塔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支付给了白马部落不计其数的钱财,让这个部落在大荒原中成为了富得流油的暴发户。
殷河在巡逻中并没有规定一定的路线,事实上,大荒原上很多地方都是一望无际的原野,真要跑起来处处都是路,不过这样也很容易迷路。
以前的前辈们其实早就总结出了十分成熟且有效的巡逻路径,何秋林也已经教给了殷河,并实际带着他走了一遍。
正如他当初所说的,基本上也就是沿着白马部落的地盘边缘绕一圈就是了。在白马部落的附近,也在殷河负责地域之内的其实还有四五个部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