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2/4页)

鸣在切一根腌黄瓜当菜,切好之后装进一个缺了一个角的小瓷碟,端进屋里放在一张有些摇晃不稳的桌上。莫钟书看着这小小的一碟咸菜,这就是他们的晚饭?

莫钟书上辈子的最后十年孤家寡人一般,不想下馆子又懒得动手的时候,也会吃上一顿两顿清淡简单的。

这时候,周奎端着两个粗瓷大碗进来,他边把手中的碗放到桌子上,边道:“今天厨房里做的菜多,剩下来不少,我娘让我给你们送两碗过来。”一个碗里装着满满的韭菜炒鸡蛋,另一个碗里是两条小鱼,还有几块泛着油光的红烧肉。

莫钟书见状,倒也放心下来,他原来还担心会饿着苏直或者让他营养不良,无法向苏大山交代,现在看来倒是自己多虑了。

周奎一家就住在隔壁,他爹周明是书院里的杂役,他娘在书院的大厨房里帮厨洗碗,每回厨房里有什么剩下来的好菜,总能带回家一些,还能分润一点给相邻的几个学子。

周奎小名“狗娃”,几年前就跟随父母来到观澜书院,每天父母上工去后,他自己闲着没事,就经常趴在教室外的门缝窗逢处偷看里面的夫子给学子们上课,久而久之,他也学会了不少。(本章节由网友上传&nb)有一天,这个旁听生正躲在窗外跟着里面的学子们朗诵“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的时候,齐山长从对面走了过来。齐山长惊奇地看着那双乌溜溜的眼睛:“孩子,进里面去,我让夫子教你!”可狗娃一下子红了脸,象只受惊了的小兔子般飞快地跑开,从此再也不敢去旁听了。齐山长打听到他就是杂役周明的儿子后,便把周明找来,让他把狗娃送进书院正经读书,知道他们钱财上困难,特地免了他的学费,就连“周奎”这个名字,都是齐山长给他取的。

周奎为人热心,也很讲义气,昨日在礼圣殿前遇到苏直,便把他带回后面的杂役房,让他与谢一鸣做了室友。

而谢一鸣,本也生在澄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家道没落,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谢母平日间替人做些针线绣花的活儿换几个钱买米度日。虽然日子艰难,但谢母还是典当了仅剩的几件珠环首饰,把儿子送进观澜书院求学。谢一鸣书念得好,书院的夫子们很是看中他,但也因此遭了别的学生的嫉妒,尤其是那个方睿,平日里没少难为他,好在周奎一直在旁边护着,倒也没真正吃过什么亏。

苏直与这两人一见如故,虽是初识,倒有几分桃园结义的意味。

走出那间土坯房的时候,莫钟书远望着天边璀璨闪耀的群星,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蛇有蛇路,鼠有鼠路,苏直也应该走他自己的路,莫钟书无意给表哥当奶爸,不愿多管也不该多管他的事情,如今已经给他提供了必须的物质条件,接下来就靠他自己努力了。

第二天下午安排的是自修课,夫子只交代一声,就离开了教室。夫子一走,同窗们就热闹起来,有人聚拢到一块说话吵架,也有人埋头自己画画或看话本小说,更有人干脆走到外面去了,真正埋头看书的却是极少。莫钟书把当天的课业重温一遍,看看窗外,天气炎热,阳光正好,这种天气,正适宜到谷底的澜河去游泳,看看周围玩得热火朝天的同窗们,他决定把昨天才刚立下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决心收回。

莫钟书才刚走出教室,又看见那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正迎面走来。这时候再退回去已然不及,莫钟书只得迎上去行了个礼。

齐成章一脸微笑看着他,缓缓道:“外头风光正好,看书累了到山中去走走再好不过了。”莫钟书头皮发麻,第一次作案就被人逮个正着,正待低头认错,突然想起自己手上并无赃物,忙摇头否认:“不,不,这会儿还是上课时间呢,夫子给我们布置了功课的。”心中暗叹倒霉,遇上一个修炼过读心术的山长真乃学子的最大不幸。

齐成章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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