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5页)

“李小姐,我看差不多就行了!大家都少说几句吧。”

“周工,你放开他,我倒要看看这个窝囊废想干什么!”

周工的表情僵硬起来:“再怎么说他也是你原来的老公,你给他留点面子吧!”

李小姐把面前的可乐杯子往地上一摔,站了起来,一脚踢翻了身后的椅子,指着周工骂道: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这一次连周工都一起闭了嘴,旁边又有一名姓刘的司机站起来劝慰李小姐,她愤愤地离席而去,把好心的刘司机晾在一边,好不尴尬。

这场景令我既好笑,又好奇,忙向身边的林工发问:

“她和老许是一家子?”

林工立即打了一个眼色给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喝了一口水后,挨在我的耳边悄声说:

“他们原来是两口子,后来离婚了。”

“那又是为什么?”

林工看了我一眼,假装没听到我后面一句话,招呼我吃新上的生鱼片。我知道她是在示意我闭嘴,于是低头吃菜,不发一言。

过一会,员工们开始纷纷向董事长敬酒。董事长是豪爽的人,来者不拒,几杯酒喝过,脸开始红了。这时李小姐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挡在董事长面前,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酒杯:“我替他喝。”

这时有的员工开始起哄:“这酒要是李小姐喝,得双倍。”

李小姐并不生气,大大方方地喝了两杯,把手中的杯子底部亮给对方看:“瞧,没意见了吧?”

我惊讶极了,看看林工。她此时嘴角挂着一丝冷笑,斜着眼睛看着李小姐。其他同事的脸上也没有表现出惊讶的样子,都淡淡地笑着,露出一副准备看好戏的神情。

这时,坐在董事长身边的吴经理识趣地站起身,对李小姐道:“你坐这吧。”

李小姐并不推辞,径直坐在了吴总让出来的座位上,直接挽住了董事长的胳膊。我偷偷地看了许经理一眼,此时他脸色苍白,不发一言。他很值得可怜,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同情他。

聚餐过后,我毫无留恋地离开了这家公司,买了一张去北京的硬卧车票。

“飞机,飞机飞到北京!”这是我儿时常唱的童谣。那时候,北京在我的心目中是神圣和伟大的。

五岁的时候父亲向我许诺:等你上学了,就带你去北京!可这个诺言他从来没有实现过,除了我不争气的成绩令他找不到任何带我外出旅游的理由以外,清贫的家庭环境也是父亲失信的原因。

只有一次,在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全家人回济南的老家过年,从资阳上车,到北京转车。因为列车晚点,坐当天的火车去往济南已成泡影,所以一家人无奈地要在北京居住一晚。我们跟着一位自称是××招待所的介绍人来到了一家破破烂烂的红砖楼,住进了一家肮脏的招待所,睡大通铺。夜里,除听鼾声一片之外,还要闻着旁边的大胖女人的臭脚丫子味和满屋洋溢的大葱蒜的味道入睡。那时我和妹妹年纪尚小,不觉臭,倒是感到好笑,于上吃吃地笑开了,惹得对面大床上的一位大叔愤怒地大叫:

“这是谁的孩子,大半夜地不睡觉,发什么神经啊。”

结果是我和妹妹的屁股上一人挨了一下爸爸的拖鞋了事。

第二天我们起了大早,往天安门方向奔去。一路辗转,换了好几趟车,在寒冬腊月里被挤得热汗淋漓。等到了地方,父亲大喊糟糕。原来赶火车的时间快到了,于是一家人只能在大街上远远地看了一眼天安门和毛主席纪念堂,大概只能够记得它们的方位在哪里。

这就是我对北京的全部印象!

一九九九年的八月,我再一次踏上了北京的土地。比起当年兜子里装着三百元独闯深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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