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3/5页)
那么快地便会朝着离自己最近的和尚猛扑过去?
官方对于僧道的处置
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同邪术的抗争,也在社会最高层从清廷的种种关注中反映出来。就在国家查禁妖术的同时,它仍然不断地在同神灵世界打交道。在官方的各个层次——上从皇帝的官邸,下到最肮脏不堪的县衙门——国家的各种机构都在人与神灵之间扮演着中介的角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所起的作用如同西方宗教中的祭司一样:它们代表着人类与神柢交往,以此来保障人世间的适当秩序,尤其是保障帝国范围内的农耕兴旺与国泰民安。在国家的最高层。皇帝本人每年一度都要主持祭拜天地的仪式;在下层,知县们(他们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也是一个个小皇帝)则将城隍爷(这是神鬼世界的知县)当作自己施政时不可或缺的助手。
☆★☆★☆★☆★
①在《中国的咒法》一书第213~237页,迟田瑞穗从小说笔记中引用了关于如何对付造房工匠妖术的一系列忠告。在该书第218页有这么一个例子:如在卧室中发现有害之物,”且不可触及此物,需将其投入滚油煎炸,再投入大火中,则(造房)
木匠非死即病。”有时祸害并非有意造成。例如,某一房屋的居住者开始“咳血”。事后发理,原来是因为木匠在上梁时碰伤了手,血渗到木头里去了(第230页)。
☆★☆★☆★☆★
普通百姓虽被禁止对帝王和官僚所崇拜的各种神灵进行祭祀活动,却可以分享对于这些神灵的信仰。正式的上天崇拜为帝王所垄断,但上天在人间的力量却为普通百姓所信仰。因为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到上天力量的支配(“五行”交替运作,阴、阳相互影响),人们很容易地便会认为帝王对上天的崇拜与人间的福祉是相通的。又因为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的命运取决于城嚏隍老爷的判断,普通百姓便相信地方官员祭祀城隍爷是在为整个社区造福。如果国家要使民众对于自己在精神上所起作用的信心能够持续下去,它就必须认真防备在这方面出现潜在的竞争对手。
国家既然以包揽一切的态度宣称只有它才有资格掌管人与神灵世界之间的交往关系,它使精心设计出一系列规则条例,以便对有组织的僧人道士进行管理。自然,在国家为他们所制定的规则中也就不无荒唐之处。从形式上来说,即使从事礼仪活动的大多数僧道人员其实并不“从属于”任何僧道机构,官方却仍可能要这些机构对他们的活动负责,至于民间宗教的职事人员,以我们在西方背景下所养成的眼光来看甚至算不上专职宗教人员,但他们却主宰并支撑着那个无所不包并探探植根于民间社区的宗教活动体系。国家若想制止这种暖昧不清的状态,是否可以坚持要所有僧人道士都明确表明自己的师徒关系?或要求所有从事宗教活动者都登记注册?从中国宗教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想法是荒谬可笑的。大多数宗教职事人员注定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可言的(根据国家对社会地位的边际性质的界定)。如果国家一定要将那些规则(对此,我将予以概要说明)强加于他们身上,也就等于把民间宗教本身也给取消了。在那个时代,这对于国家来说当然是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这个简单的事实为学界关于“国家对宗教的控制”的讨论带来了一个不甚真实却极为有趣的侧面。
不管怎么说,国家还是做了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尝试。我们必须将这种尝试视为国家在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不是国家的一体制”正在按照自己本来的思路行事。根据规定,所有寺庙庵观及其僧道人员都必须登记注册并获政府批准方可进行活动。除非获礼部正式批准,建造寺庙是非法的。根据同一精神,国家几百年来便一直要求和尚道士必须取得度牒。那么,为什么国家在中国帝制晚期对于宗教职事人员的登记注册及控制他们的问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