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2/4页)

通杲的场面可能会使最铁石心肠的审判官亦为之震动。当这个衣衫褴楼的囚犯被拖到傅恒面前时,已是“两腿溃烂,刑伤种种,神气惨沮,略加驳诘则畏惧求死”。这个半死的和尚起先仍坚持原供,不过当刑具抬出来以后,他又改口说以前的供词都是假造的。虽然他的祖籍是安徽,但从小在直隶长大。

后来他在河南剃度,接着成了悟成的徒弟并随悟成去了南京。

1766年师徒分手,通果决定回乡还俗,因此他开始蓄发并往直隶走去。当他走到山东泗水县时,他的外地口音和半长的头发引起了县役的注意,井将他当嫌疑犯抓了起来。

泗水知县无法从通果口中得到什么,于是兖州知府决定会同邹县知县孔传睡?亲自审问通果。孔系孔子六十八世孙,曾成功地让山东第一个剪辫犯乞丐蔡廷章招供。孔知县先用铁链将通果缚吊于树上,继用铁锁盘地加以炭渣,令其跪上,再用木棍踩踏腿弯,复以桑条鞭其背后,又用夹棍严夹。重刑之下,通果编造了他的故事。他所供的咒语是他受戒时念诵的佛教经文,僧众皆知。那么,那些割辫受害人的名字又是从何而来?这其实是一些他在路途上遇到的人。所谓的“同党”,俱系平日“会过相熟之人”,因孔知县逼问,故尔“妄扳”出来。至于迷药、纸人、纸马等施行妖术的工具手段,则系在监狱“风闻旁人闲论,附会其说”。①☆★☆★☆★☆★①中国把大批囚犯关在同一牢里的做法肯定造就了一个生动的囚犯文化,囚犯们在其中分享他们的悲惨遭遇。各色故事——包括巫术传说——都是囚犯们通常用于消磨痛苦的牢狱生活的方法(参见本书第一章傅德对于大批囚犯共囚一室做法的描述)。“迷药”也一定是囚犯闲聊的一个话题。但是,我们也不能排除可能有某些方法可以调制让人迷幻的药物。哈佛医学院药学系教授戈德曼博士写道(1989年6月13日的私人通信):“当代使用可卡因粉剂的经验表明药物可以通过鼻腔接触很快发生效果。”他的一个在中国科学院的专家朋友写信告诉他,某种药粉可能是从含有番茄精或食筵硷的各种花卉或其种子中提炼出来的。这位中国专家还回忆道,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他父亲常常警告他不要在夜晚出去,“因为我可能会碰上一些术士”,他们会“对我撒一些药粉而把我拐走”。后来他才知道,这种药粉系由茄类植物的花(含麻醉剂的草药)提炼而成。但是,戈德曼博士又指出:“仅仅对这种传说作出纯粹药物学的解释还是不够的,除非你还能解释术士如何能把药粉塞入一个不情愿的受害者的鼻子,而自己却不受到药物的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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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恒斗胆提出,这个案子“似属冤抑”。但是既然原供言之凿凿,孔知县可能另有所见,因此才对人犯叠加刑讯。如果简单地释放通果和悟成,则“不足以服原问官之心”。弘历接受了傅恒的建议,命孔知县暂时解任,迅速来京接受质询,通果和悟成两犯则暂行羁押在狱。

整个案子怎么会变得这样荒谬离奇呢?对山东巡抚富尼汉的质询揭示,这整个事件竟是个愚蠢的错误。富尼汉后来解释说,孔知县其实是遭到了他的衙役的蒙骗。那些衙役受命去寻找通果所供的剪辫受害者,他们必须在五天之内向孔知县报告结果,而据通果所供,那些所谓的受害者都住在几百里远的外县。衙役们怕误了五天的期限受罚,就撒谎说他们找到了受害者,这样就坐实了通杲的原供。①旅途横祸犯有剪辫鸡奸罪的乞丐靳贯子在原供中扯进了张四儒。10月的第三个星期,他的案子受到了仔细重审。他改口声称,他的原供完全是在重刑逼供下编造出来的;而从他已经残废的双腿来看,这是完全有可能的。靳贯子现在把什么都讲了出来。他和被控受他鸡奸的族弟靳玉子来自山东省府济南附近的一个村子。玉子的父亲靳宽去年秋天出外佣工,一直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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