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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天晚上,他又夢見了她,這一次,是非常露骨的夢境。

初遇時她的一舉一動反反覆覆浮現在他眼前,她纖細的手腕,她精緻的鎖骨,她襯衫下偶爾露出一寸白皙的肌膚,她臉頰上青澀的絨毛,她小巧鼻尖被夏日曬得薄汗

夢裡兩具年輕的身體糾纏在一起,所有那些他壓抑的,逃避的齷齪骯髒念頭都無處遁形。

他於最後關頭從夢中驚醒,躺在床上劇烈的喘息,空洞的望著凌晨漆黑一片的房間,清晰感受到自己身下難以啟齒的不適。

呆滯片刻,他緩緩起身下床,到了浴室,站在噴頭下,冷水開到最大,強迫自己清醒。

無論是出於欲望、出於執念、出於好勝心,還是出於劣根性,他都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他確實在對這個僅有一面之緣的女孩子,心心念念,久久不忘。

驚覺相思不露,原只因已入骨。

洛景明從來不是空想者,他是實幹家。

在遇見譚孤鴻之前,他是何等的心高氣傲,何等的驕縱輕狂,唐人街話事人如何?美國警察聯邦法院如何?華人船王又如何?還不是任他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盡在掌控?

可譚孤鴻的出現,偏偏就是上天要告訴他,有的人,你註定得不到。

國籍、職業、家世、性格、背景、過往

他自嘲的想過,想要這些因素全部消失,除非地球毀滅,他和她是世界上最後剩下的一對男女。

或者,是用一些不光彩的陰暗手段。

去不得天堂,他當然可以拉她同下地獄。

但沒這個必要。

他確實是鍾意她,確實是惦記她,可也只是偶爾罷了,偶爾夢見,偶爾想念,沒有那樣刻苦銘心,輾轉反側。之前在唐人街二十多年人生中,他將復仇當做執念,現下也許是生活驟然天翻地覆,失去重心,他需要另一個執念來填補心靈上的空白。

於是漸漸便也習慣,將惦念著她,當做呼吸吃飯,生活的一部分一般自然。

他嘗試的給她寫信,並不是為了真正寄給她,一封封,一件件,只是隨筆寫下一些隻字片語,有些講過往,有些講眼下。與其說是對她說,倒不如是對自己說。每字每句,都提醒著他,你現在是誰,你身在哪裡,你要面對今後怎樣的人生。

後來想想,他度過多倫多大學那段艱苦卓絕的過渡歲月,從雙手沾血滿身戾氣,打磨得圓滑溫吞鋒芒內斂,和那些手寫信也不無關係。就如同門徒的禱告,行者的修煉一般,與信仰相仿。

他在信里不會叫她的名字,他悄悄叫她bird,他的lady bird,她無疑是屬於海闊天空的,可孤獨太苦,鴻雁太遠,她是無憂無慮的飛鳥,他沉在深海之中,偶爾相望,不得相見。

自梁家霍家人的口中,也會零星得到她的消息,但他從不深究;這些年來他也不是沒有和她再碰面的機會,但他一直刻意迴避。

他止步於這樣單方面的思戀,不想和她多做牽連。

相互平行的命運軌跡交錯之後,自該轉瞬分離,從此再不相干。

之後聽聞她退學,復讀,參軍,退伍,留學,駐外,生活儼然。

而他也畢業,工作,進入梁氏集團,歐美亞洲飛來飛去,一步步打下自己的江山。

心裡有她沒她似乎沒什麼不同,唯一的區別大抵是,見過滄海巫山,此後萬紫千紅、花粉柳翠再也入不進他的眼。

就這樣,一轉眼,也是十年。

直到這一年年初,在一次莫名其妙的昏迷之後,他被確診顱腦內部生長了一顆腫瘤。

醫生說,開刀的成功率只有不到百分之二,而不開刀的話,樂觀估計他最多還能活一年。

彼時聞言,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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