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2/4页)
说。”
问:“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实吧!”
丁答:“我没有陪她。……”
世界上最肮脏最无耻的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丑事漂白,对自己所作的一切抵赖。我们看丁默邨被处决的时候的表现,丁默邨在老虎桥狱中被判死刑以后,一直就沮丧、焦虑,悬悬于朝夕。
郑苹如的侄子在童年依稀记得,抗战胜利后,有个女人手提一箱金条来找祖母木村花子,请求木村花子夫人放过丁默邨。后来才知道,她是丁默邨的妹妹。她来过两次,祖母很生气,“我不要你的钱!我女儿的尸骨在哪里?”
也许细节是最能看出一个人对人间风月的态度。在《陈立夫*》里记载: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小报记者发现了,后来被蒋介石看到了,蒋很生气地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丁默邨就被枪毙了。只因为他从狱中出来,贪看一点湖上清风,是湖上不识字的清风涂去了丁默邨的卿卿性命。但风是有灵性的,丁默邨死有余辜。
一九四七年七月五日的正午,法警去提丁默邨。他已知道是执行的时候到了,面色立刻惨白得无一丝血色,两腿也瘫痪得不能行走。两个法警左右夹持着他的双臂,像提溜小鸡一样把他提出狱门,迨行至二门时,作为一代恶魔的他已经神志模糊,知觉尽失。把他和郑苹如比拟,你真的不知为这样的丑类说什么好,坏也没坏到品味和极致,内心的孱弱到了不如一个女子。
丁默邨被处决时,长眠在郊区土地里的郑苹如,也许化作了桃花,那是在夜间开的吧。诗人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然而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抗战的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
有人问诗人:春从何处来?
诗人说:来自郊外的墓窟。
是啊,真想变作一朵桃花,站立在春天,留下来陪她。
黄花。夕阳。山外山(1)
弘一法师是民国年间,有着无穷神秘,走着不同于常人路径的人。一般来说,少年很难亲近弘一法师。经历了一定的沧桑,眼角鱼尾爬过,你会觉得弘一法师其实就在你心里住着。看窗外的苍然夕阳,常忆起高中时代看《城南旧事》时第一次听到《送别》,就难免卷起了昔日的感伤。我觉得,弘一法师是民国年间最大的一个世俗人生的背离者。他走的是常人不敢涉足的荆棘刺丛,他在求道证道的路上,一辈子坚持的是孤绝是不同,而《送别》境界还是小了些,脱不了传统文人的感伤与缠绵: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其实弘一是非常喜欢龚自珍的诗歌的。有人说弘一晚年在泉州承天寺讲经时曾吟唱龚自珍的诗:“未济终焉心缥缈,万事多从缺憾好。吟到夕阳山外山,古今谁免余情绕?”不难看出弘一《送别》的出处。缺憾,也许是别一种圆满。追求圆满,那只有无尽的忧烦,圆满只有在天上才可得。
于是在李叔同盛年名倾天下时候,却到虎跑寺断食,后剃度为僧。当时人们很是不理解他的这种生活方式。其实这当不是消极二字所能涵括,也许是李叔同过早看到人生的断裂和悲剧,才由入世而转为弃世。意识形态的涵括,颓唐与消沉也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嫌。我们看他早年的壮怀激烈,看他写魏碑《张猛龙》的雄强,也许判若两人。李叔同在一九○五年秋深,负笈东渡日本时填下一首《金缕曲》。当时祖国正值鸡鸣风雨之夕,那笔下就有了满腔的慷慨不已与怆怀:
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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