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5页)
,一个小雪人!詹姆斯在远处的车队停下来,本来是想喊蒂芙妮,但是看到这一幕马上所有动作僵住。
弗雷德劝说主任还是下车,估计蒂芙妮小姐和史密斯先生就是普通的同学。今天资料刚刚到手,这个Smith是美国一个州议员的小儿子,但是母亲和黑社会有关系,或者说整个家族和美国的黑社会有关系所以无奈之下先来到英国进修硕士课程,然后再带着一身的本领回去美国。在英国这边只要带个几个月就好,只要一个月就可以回去美国。
蒂芙妮小姐的恋情就算存在也会只存在于萌芽中!
但是,詹姆斯按在车门上的手,却勒出了青印。弗雷德不再说一句话,主人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
但詹姆斯无意难为这个普通的在詹姆斯看来有点庸庸碌碌无为的美国学生。反而是决定为自己清除障碍。
詹姆斯已经疯魔了,接下来能够祈祷的,就是詹姆斯不要变成全面彻底的魔鬼,那就太恐怖了。
蒂芙妮和美国学长之间可能恐怕有点感觉是美国学长。史密斯也确实在第二周的时间里和蒂芙妮说过,但是被蒂芙妮给拒绝了,蒂芙妮是一个有太多事情都大过爱情的女孩,有太多事情在她心里比爱情要重要很多,所以,蒂芙妮才是最终注定能成为大事的那种女人。蒂芙妮没有说起强烈的野心只是为了权力或者欲望又或者是为了将来可以让家人怎么样。蒂芙妮是纯粹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希望为了人民做点实在的事情,希望能够影响深远。
但是蒂芙妮却又拒绝史密斯的感情,因为蒂芙妮心里爱情,实在是那种遥远,而不敢触及也不想去触碰的的东西。
“情深不寿,太过强烈,只会伤害自己,而感情存在伊始就是来伤人的。”所以拒绝,因为本就不是很安全的内心不能接受一段感情如若失败的后果。
蒂芙妮在充满墨香的日子里在咖啡店遇到了俄国石油大王的小儿子,卡特洛夫斯基·德塔那·莱温洛夫斯基。
这是一个纯粹的俄国人,长得十分的强壮。在风雨交加雷电交加的天气里,所有人都穿着雨靴穿着厚毛衣,唯独他一个人,穿着雨靴,但是却穿着普通的那种T恤!蒂芙妮当时只记得自己都看呆了,蒂芙妮就坐在咖啡店里比较醒目的位置,当时没穿的厚毛衣但是当时也是穿着长袖子的衣服,外面披着一件轻薄的小毛衣马甲,但是卡特洛夫斯基,蒂芙妮喜欢叫他卡塔。却穿成那个样子。两个人坐在一起,因为蒂芙妮很冷,所以卡塔会用自己的手去温暖蒂芙妮。蒂芙妮患有体寒,卡塔就每天监督蒂芙妮一定要喝温水。
真的很好很用心呢,泰勒这么和她用中文说着,同时也这样用中文和詹姆斯说。詹姆斯的内里的拳头只是攥得越来的紧。
蒂芙妮不知道这样充满墨香的读书时光能是多久,但是有多久蒂芙妮就会享受多久,不会觉得麻烦。每天都要抱着一堆书走来走去,和泰勒一起去超市开着那辆老旧的福特车子,和原先家里的百万豪车完全不能相比,但是蒂芙妮却觉得无比开心满足,这种感觉是坐着自家的豪车所根本不能感受到的。
或许你也可以说是蒂芙妮自己总是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是的确惬意。蒂芙妮喜欢总是忙忙碌碌,但是那是因为蒂芙妮没有知音,没有人能理解她。后来当泰勒有时候可以倾听,泰勒有时候可以明白。
当遇到詹姆斯那种信任那种真正呢个的知己知音之间的那种默契和不相问。不相问,蒂芙妮不禁要哭了,这一句不相问,这事就算是情深夫妻也难以做到!
蒂芙妮甚至忘却了恐慌和不安,在布里斯托的生活就很安详,虽然布里斯托是南部的大城市,但是蒂芙妮却依然感到了一种安宁,这种感觉是在中国不会有的,你会永远焦虑因为人们总是会为一件事情所感到恐惧和不安,那种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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