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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报名;随后,按照香港或澳门考区承办考
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可阅读国家司
法考试办公室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获取相
关信息。
(3)为方便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外国的台湾居民来大陆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在广东省深
圳市和福建省厦门市专门设立报考点,负责办理台湾居民的报名和考试工作。报考人员须自
行选择和确定以上报考地点,登录司法部网站在台湾居民预报名通道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到
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56)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处地址在哪儿?
答: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在地。地址为:香港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 号3楼。
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澳门法务局。地址为:澳门水坑尾街 162号公
共行政大楼十九楼。
当年的报名地址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当年公告。
(57)香港、澳门居民报名时须提交哪些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港澳、台湾居民)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或承办报名的考试机构网站,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
《国家司法考试(港澳、台湾居民)报名表》并签署本人承诺,在报名现场,对考试机构提
供的本人报名表,进行审核确认;也可以直接在报名现场由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报名
表,核对签字后,提交审验。
(2)身份证件及经过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
a。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时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b。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报名时需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
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
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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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c。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
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
簿。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受理报名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报名人同时提交其他有关证明。
d。曾经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已经由香港、澳门公证人公证过的同
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在报名
时,本人应提交已经公证过的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作出身份证
明内容未发生变更的书面承诺。
报名时,上述身份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经公证后的复印件由报名处留存。
(3)学历(学位)证书。
持港、澳、台地区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
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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