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3/5页)
,有哪些对应治疗方法,依据其治疗方法,能够存活多久。
“首先,关于第一点,被上诉人自始至终主张,曾怀疑肺部转移灶,第一外科副教授金井达夫,讲师佃友博也都作证肯定。然而,依据原第一外科病房护理长冢口君子(龟山君子)、原第一内科副教授里见修二,第一外科助手柳原弘等人的证词,以及昭和三十九年5月30日第一外科医局抄读会记录负责人江川达郎的证词,清楚显示当时财前被告不仅从未注意到肺部转移,甚至从未质疑过。
“癌症治疗中,转移癌不同于早期癌,几乎是无法根治,因此必须在治疗之初,就拟定如何延长生命的治疗计划。本案中,里见、柳原两位医生高度怀疑胸部转移灶,并曾提醒注意,无论财前被上诉人如何判断病情,或是忙于出发前往参加国际外科学会,都必须考虑到万一的情况,做好万全的处置。关于这一点,被上诉人财前却完全没有注意,身为一位癌症专家医师,恐遭人讥为名不副实,判断过于草率。”
法官严正谴责财前过度自信,且又投入于欧洲行的准备、完全没有考虑到转移的可能性。
佐佐木方面的第一项主张——如果进行断层摄影或支气管造影等检查,就得以在手术前确认转移灶的主张,遭到驳回。
上诉人主张假设手术前无法发现转移灶,只需进行手术后的病理检查就能发现,但也因为检验天数的缘由,遭到驳回。旁听者都竖耳倾听,以便获知财前的过失究竟在哪点遭到认定了。
“
对于手术后一周发生呼吸困难时的处置,审判长郑重判定财前有过失。
“
审判长的判决书还未宣读完毕,旁听席上部分医生就开始怒骂,财前也愤怒得全身颤抖。
审判长仿佛雕像一般,丝毫不动声色,只等旁听席安静下来,再继续宣读。
“根据以上各点,本庭认定死者佐佐木庸平本来得以存活至少6个月。考量在此期间的收入等损失,这些利益损失合计126万元;此外,对于上诉人佐佐木良江等遗族的慰问金,考量佐佐木庸平死后佐佐木商店倒闭等悲惨状况,金额应达149万元,以上为判决书主文。
“附带说明,以一般的医学常识认定,本案件为极为罕见的病例,所以财前被告的误诊,在第一审时判决为不可抗力之因素,这是适当的判决。但是手术后一周,发生呼吸困难与发热等症状时,如果能够针对患者与主治医师的要求,拍摄X光片,很容易发现癌性肋膜炎。本庭重视这点,推翻了第一审判决。虽然有人会认为,现今尚未了解该癌症的真相,就追究被上诉人的过失,或者对于医生要求过度严苛的注意义务会形成医学治疗上的阻碍,但是站在尊重生命的立场,人们将健康与生命交付医生,医生应该在可能的医学范围中,寻求所有的方法与努力,本庭相信这些努力绝非毫无任何意义。更甚的是,考虑到被上诉人为身兼诊疗、研究、教育指导等三责的国立大学医学部教授,本庭更相信必须以更高规格的道德标准来追究其责任。这是本庭做出以上判决的理由。”
迟来的公正(2)
严峻却合乎情理的判决。第一审时,从纯医学理论上,认定财前的误诊为不可抗力,但经由最基本的医生道德考量,终于让佐佐木庸平的遗族获得胜诉。
“起立!”法警命令全体起立。
审判长的身影消失在正面大门后,财前茫然地伫立着;佐佐木良江欣喜若狂,飞奔到关口律师身旁。
“律师,谢谢您!我们获胜了!终于获胜了!先夫终于能够瞑目了……”
“教授,您对今天的判决有什么看法呢?”记者们七嘴八舌地问着。
财前睥睨着这群记者:“遗憾至极啊!最近,医疗过失常引起社会瞩目,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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