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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隘乾立即打断,“得了吧,你看看他座下的俊马,还有那一身衣服。不是当官的,能有这么好的配置?”说完,还故意用眼神示意苟胜,看向旁边。
曾经鲜衣怒马的江英杰,此刻像个要饭难民,趴在那里。(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回程(三)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曾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小酒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那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原本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种地方开酒舍的,能是一般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别浪费了,此地雨水难得,你不喝,我喝。”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周围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书生。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十分仔细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但明眼人一瞧,都知晓那是一柄剑。
于是书生在此出现不到须臾,好事之人便互相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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