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5页)
他又从殷灵那里讨来了一尊商爵,希望能卖一个好价钱。
殷灵根本不知道李凌要这种不值钱的破玩意儿做什么,她从宫中搜罗了十几尊传了过来。
物以稀为贵,李凌自然不能暴露出手中还有那么多商尊。
李凌只带了一尊到古玩城。
贾遥的店铺就在二楼,李凌经过的时候却看见了铺子外面挂着转租的牌子。
距离下一次交租的日子还有半年,现在只需要三千块就够了。
李凌很清楚,二楼的铺面虽然不大,一年也要一万块的租金。
这是亏本大甩卖啊!
贾遥这家伙纯粹是一个奸/商,他可不想和这家伙打交道。
“李凌,不,李老板,是您吗?”。贾遥从店铺里走出来打招呼。
这是一个好机会,说不定可以将自己的铺子转租给李凌!
现在的李凌已经今非昔比,手握数百万巨款。
只要他可以帮忙,自己绝对可以渡过这次难关。
也是贾遥财迷心窍,从慈善拍卖会上花大价钱买了一些孤儿的手工作品。
他现在已经不名一文,连房租都负担不起了!
贾遥心术不正,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所想到的却是怎么将这损失转嫁给别人。
他是从孩子们在瓷器上的署名看出破绽的,若是将名字全部都涂掉不就没问题了吗?
也许能遇到一个不辨真假的傻子将瓷器全部买走。
到时候他不但不用赔钱份儿可以小赚一笔。
他买了一些颜料迫不及待的将瓷器上的名字全部涂掉。
“如果瓷器真的看不出涂改过的痕迹我就发达了!”。
贾遥打算先将瓷器做旧,找一个不懂行情的外国人买掉。
来内地旅游的老外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人傻、钱多。
他们绝对好骗!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使用的颜料和孤儿院的不是一种,两者发生了冲突。
瓷器都从签名处裂开了,有的甚至打碎了!
真是坑爹啊,这样的瓷器也敢卖几千元一个!
贾遥觉得自己是阴沟里翻船被李凌给骗了!
奸/商守则第一条: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李凌,你看看过来看看我的铺子,只要十万元,十万元卖给你怎么样?”。
贾遥兴高采烈的说着,十万元对李凌并不算什么,若是他能出这笔钱自己就得救了!
“你看我像白痴吗?你这里写的三千,亲!”。李凌并不想和贾遥多说,挥了挥手就想离开。
“我是说连我店铺里的所有存货!”。
“李先生凡事好商量,你出一个价格,不但是店铺里的东西,连我都可以留下来给你打工怎么样?”。
贾遥一再降低着自己的要求,可是李凌依然不会所动。
他绝对不会和一个曾经试图欺骗自己的奸/商合作!
李凌和贾遥擦肩而过,没有在理会他。
“我想问一下,一楼可还有空房,一年要多少租金,都要办什么手续!”。
李凌到楼下管理处找人询问租店铺事宜。
经贾遥这么一闹,他也想在古玩城租赁店铺。
李凌和商朝的人联系越来越紧密,要出售的古物肯定不会少。
他不能每次都到拍卖会去吧,那样实在太扎眼。
若是在古玩城拥有一家自己的铺子,想必能够方便很多!
“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一个《店铺认购协定》,交了租金就可以了!”。管理员耐心的给李凌解释道。
管理员很不以为然,现在的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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