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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还未问世,叔均乃是公孙轩辕部落中的智囊团之首,合十数人之力,在不久前才成功研究出从岩石矿物里粹取金属的方法,这时在此处看到作工如此精细的一把长剑,已是十分惊奇,伸手一拿,更是大惑不解。
「不可能!」叔均沉思半晌,道:「从未发现有如此重的矿物,你这个武器是用什么炼制的?」
那人这时安坐马上,正大口大口喝着随从递上来的水,听得叔均问起,却是一脸茫然:「我……我真的不知道,昨天在这荒野中醒过来,完全想不起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把剑……那些怪物要吃我,我就拿剑刺牠们,此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公孙轩辕问道:「那么你以前住在哪个部落?」
那人仍是摇摇头,只是呆呆的出神,叔均道:「主人,看这样子,他是失去了记忆,可能是头部受到了什么剧烈撞击所致。」
公孙轩辕点点头:「既然如此,你就随我们回去,做我们有熊部落的一份子吧!大伙儿上路!」
那人接过了叔均递回来的剑,默默的和众人一起骑马而行。
「喂,你,」公孙轩辕又笑道:「是不是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那人点点头,公孙轩辕道:「好,这样罢,我来给你取个名字。唔……你在这个狂风吹袭的大荒地上能够独自存活下来,实在不容易,我就叫你……风后!」那人仍是点点头。
叔均早已仔细打量了他半晌,这时向公孙轩辕道:「主人,他身上穿的也不是兽皮,仔细看,还有一点儿像是凤曦穿的衣服,但又不完全一样。」
公孙轩辕心念一动,问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凤曦的女孩?她是个皮肤雪白,长得极美的女孩。」
「凤曦?」那人苦思良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公孙轩辕脸上微露失望的神色,一时也没想到,凤曦这名字是他一时兴起取的,知道此名的人恐怕只有当时在姜榆部落的人和自己身边这些随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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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远古霸王(7)
他面前这个被他取名为风后的少年便是和姬霜一起穿梭了三千年时空来到太古时代的姬轩,可惜,就算公孙轩辕知道凤曦的本名叫姬霜也没有用,因为这时的姬轩正如叔均所说,在由空中落至地面时头部受到撞击,不但不记得姬霜是谁,连他自己的名字,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
但他身体本能的武功还留着,这也是为何他双脚受了伤后,还能凭着一把风后之剑在羽民国荒原存活至今。
公孙轩辕一行人很快离了羽民国境,紧接着一路往西直行,避开了终年苍郁不见天日,并且有各式猛恶魔兽栖息的雷泽,进入连绵不绝的于阳华山脉区,众随从在此处合力杀了一头体型巨大,神出鬼没嗜吃人肉的九尾狐,除此之外并未遇到任何危险。
离了山脉区,便进入阪泉大草原,此处视野辽阔,众人纵马疾驰,心中都感舒畅。公孙轩辕伸手向前一指:「过了这片草原,咱们就回到家了。」
这已是他们离开姜榆部落的第十日,姬轩此时腿伤亦好了大半,在歇马扎营时,已能自己四处走动了。
这日将晚,众人驰了一日,都感疲惫,叔均便下令在原野上升火,打算休息过夜。姬轩在随从们的指挥下帮着捡拾干草枯柴,俐落的生好了火。
「风后啊,」叔均来到他身后:「你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谁吗?」
姬轩摇头苦笑,他依然想不起任何事。叔均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不论你从前是谁,现在你跟了我家主人,可算得是幸运,当今世上最大的三个部落之中,蚩尤武力虽强,但不事生产,只以掠夺其它小部落为生;而姜榆呢,虽然称得上豪爽两字,但依我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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