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部分 (第2/5页)

“轩子。停车!”

距离那个巷口还有二十多米远的时候,秦风就叫停了车子。

虽然他只是听过苗六指的声音,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到那个站在巷子口处的老人时,秦风就知道那是刚才和他通过电话的人。

“风哥,要我和您一起去吗?”

谢轩有点儿担心。秦风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真正的贼窝,万一这些人要是不讲规矩乱来的话,秦风可是双拳不敌四手的。

“不用,你在这等着就行。”秦风摇了摇头,想了一下之后,说道:“手机开着,有事我会给你的电话的。”

拿起了从潘家园得来的那个贴身腰包,秦风顺手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抬脚走了下去。

苗六指原本并没注意从车上下来的秦风,因为他实在是太年轻了,不过当秦风走到近处,苗六指那浑浊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却是看到了秦风手上的那个腰包。

像他们这种人所使用的贴身腰包,基本上都是特制的,比腰带宽出不少,放在行家眼中。一眼就能分辨得出来。

看着秦风,苗六指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老头子如果招子不昏的话,这位排琴,不像是吃捻念儿的?”

招子不昏,指的是眼睛不亮,形容还没老眼昏花的意思,排琴在黑话中则是兄弟。如此称呼,说明苗六指并没有因为秦风年纪小而看轻于他。

至于捻念儿,指的是江湖人的意思,这句话连起来就是说,苗六指如果没老眼昏花。兄弟你应该不是吃江湖这碗饭的。

的确,穿了一身夹克衫的秦风,看上去十分的年轻,而且浑身上下,不带一丝江湖气,正如同他现在的身份那样,就像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

“盘儿长得嫩,让老海笑话了……”

秦风笑了笑,双手抬在胸前,两个大拇指却是一前一后,对着苗六指行了个礼,说道:“会江湖话的人不多了,老先生,咱们也与时俱进,还是讲点大白话吧!”

秦风的这个礼节,也是江湖老辈人常用的,两个拇指如果同时弯曲,说明对方是前辈,那是在行晚辈礼,像秦风这样,则是自持身份,只和对方平辈见礼。

这也说明,秦风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在江湖上辈分很高,否则绝对不会如此托大的,毕竟他连对方的来头都不知道。

见到了秦风的动作,苗六指不敢怠慢,也是双手抱了个拳,微微往前伸了一下。

表面上虽然没显露什么,不过苗六指这心中却是起了波澜,行内前辈的名字一个个在脑中闪过,他在猜测着秦风的来历传承。

“四海之内皆兄弟,今儿老头子的人抹盘了,请小兄弟来,就是赔罪的。”、

见过礼后,苗六指侧了下身体,说道:“已经让人去办了肘山,还请小兄弟里面坐,咱们絮叨絮叨,说不定就是一家人呢。”

能不动声色的将于鸿鹄贴身的腰包取走,这种手段,也知道盗门中的神偷能施展出来,苗六指相信,秦风的师父肯定是盗门中哪位隐居的前辈。

《庄子》中曾言: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这两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偷了一个带钩的人要受惩罚处死,而盗窃一个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

其实这话原本和盗门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盗门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却硬是将这句话套用了进来,说明盗门不仅仅是偷盗,也能行那改天换日之举。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盗门并不是单纯偷盗的“盗”,而是和千门一样,都曾经出过不少经天纬地的大才。

相比行走世间的那些盗门中人,包括苗六指在内,其实都是些不入流的,盗门中的精髓,大多都是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的。

不过这极少数人,不是身居庙堂朝廷,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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